案情摘要
很多人认为情侣间不存在强奸,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之所以规定强奸罪,就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性自主决定权。情侣(包括夫妻)之间,如果男方在违背女方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同样构成强奸罪。
派出所内,一男子义正言辞的对办案民警说:“我们是男女朋友,是她自愿跟我发生性关系,并且在后来我们又发生了6次关系,怎么能算强奸呢?”办案民警也被男子的这番言论给整懵了。
案件的主人公刘某跟自己的女友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两人都是在校大学生,但不在一个学校。
随着两人在网上聊天次数的增多,两人便互生情愫,在确定关系后,两人便都有了见面的意愿,在约定好时间和地点后,两人都准时来到见面的地点
见面后,两人对彼此的各方面条件都非常满意。当天,还一起来到游乐场游玩,后来又去电影院看了电影,因两人玩得太过投入,电影结束以后已经是晚上11点,这才想起来,学校的宿舍门早已关闭。
刘某便提议去酒店住一晚,张某虽然有所顾虑,但想到自己已经回不去宿舍。无奈之下,只好跟张某一同来到酒店过夜。
到了酒店房间之后,刘某竟然提出要与张某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张某作为一个很保守的女生,当然是一口拒绝了。
刘某见张某不答应,便暴露出本性,强行与张某发生性关系。期间,张某也极力反抗,但由于与刘某力量悬殊太大,最终还是被张某给强奸了。
事后,张某也曾想报警,但却被一旁的刘某拦住了。刘某早三请求张某的原谅,称自己是奔着跟张某结婚去的,并承诺一定会对张某好的。
张某被刘某的这些甜言蜜语给说服了,不仅没报警,再接下来的相处中,还经常自愿与刘某发生性关系。
因刘某跟张某没有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在不久前,张某便发现自己怀孕了。很快,父母也发现了张某的异常,在多次逼问下,张某只好将相关事实一五一十的告诉父母。
父母得知事情的真相后,立马选择报警。警察也迅速将刘某传唤过来,接受调查,在询问相关情况时,刘某便说出开头的言论。
案件分析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在违背妇女的主观意愿下,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可见,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认定行为人否构成强奸罪,最关键的是要判断行为时妇女的主观意愿。
首先,要判断妇女的主观意愿,需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地点、周围的环境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的分析。其中妇女是否反抗是认定妇女主观意愿的重要因素,但也不是唯一因素,因为也有被害妇女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这种情况同样应该认定为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本案中,在张某与刘某的第一次行为时,张某明确拒绝的刘某的要求,并且在发生性关系时,其也进行了强烈的反抗,但刘某还是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因此,在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刘某是违背了张某的主观意愿的,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另外,在后面的六次性行为时,刘某都是在张某同意的前提下,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因此后面的六次性行为,刘某不构成强奸罪。
其次,在判断妇女主观意愿的时候,应该以发生性关系时,妇女的主观意愿为主,就算行为人在发生性关系后取得被害人同意的,也不能阻却自己的犯罪行为,同样构成强奸罪。
本案中,在刘某强行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后,通过甜言蜜语来说服张某,最终取得被害人的原谅,但这并不能阻却刘某的违法事实,毕竟刘某的违法行为已经对相关法益造成了侵害,事后取得的承诺根本不能弥补侵犯的法益。另外也不能因为张某后六次的自愿,从而推导出张某第一次也是自愿的。
最后,我国刑法设立强奸罪就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性自主决定权,妇女有选择在什么时间、地点,与谁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因此在男女朋友、夫妻关系中,男方如果在违背女方主观意愿的前提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同样也应认定为强奸罪。
本案中,虽然张某跟刘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刘某也应该尊重张某的主观意愿,不能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此刘某以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来进行抗辩是不成立的。
本案告诫广大的男性朋友,在于女性发生性关系时,一定要尊重妇女的意愿,切勿霸王硬上弓,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同时,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在与他人意愿发生关系时,一定要做好保护措施,以防意外怀孕,让自己的身体遭受伤害。
剑指天涯丶为红颜572
编段子不要钱对吗
曾经的回忆 回复 08-07 08:15
编段子可以赚钱
ben(陈)
这样的话有好多情侣可告对方强奸。只要保守点的女性第一次都会说:不要,不要嘛![呲牙笑]
现实 回复 08-04 17:35
如果凭女的几句话就可以定罪。那所有的女的都可以告男人强奸,连夫妻都可以告!
月下vampire
[得瑟]这就开始装农民了,说他种地了,然后你们吃人家菜了,然后他就可以胡作非为了,摆个镜子,学的八卦,研究的盗术
血饮狂刀
我最怕女的强行索要
叱奴野
第一次被小偷偷了钱,之后6次给钱他拿去花,可以定性,但已经不存在追究。
牛仔
谁不愿意干就算奸情?
古古伊拉
母猴不翘尾,公猴岂上树!现在骗流量的越来越多
一世风雨一世情
证据不够,谎言来凑。
用户12xxx94
会
嘟嘟胖胖
这事儿,取证难,只听女方的不能算!!!
东海 红杏
反抗不激烈不算强奸[静静吃瓜]
用户11xxx06
你要问张三,我不懂
戰春秋
胡扯……[笑着哭]
退后 我要开始装逼了
见网友还不是为了玩。估计是男的不是太帅,女的没想给他
用户91xxx91
只想知道男的后来踩了多少年缝纫机?
陌上流年 回复 08-04 08:40
瞎编的,真的这种情况取证不了了,单方面指证没用的[笑着哭]
000000
舒服了所以多几次
显赫天下
结婚十几年,老婆基本上开始都是拒绝的,那岂不是要枪毙几百次才行?
用户11xxx57
小编去好好学习学习相关法律,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
心ヾぁ★╰'づ崽
是强奸,但这种情况,一般不按犯罪处理…[笑着哭]
用户10xxx54
大家说的太对了 叫小编去阴间守信咯
柳莹
这个就难说了,[得瑟]假如女友做了六次,其中一次做的不爽,男到中途又不想收工,这不就成了qj?那作为法官如何判定女的说的真的假的
用户99xxx11
胡说八道!
Guo强
我还以为他一晚上能跟她发生了六次的性关系呢!
用户10xxx54
女的在网上认识就敢出去玩一天 玩到回宿舍的时间都忘了 而且两个都忘了 还是太学生呢 男的忘了是舍不得回去 那女的真不想发生关系就应该记得回去 除非这不是实事 是乱编的
风调雨顺
通奸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