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妹借腹生子后续:生母反悔争抚养权被驳回,孩子发声跟养母过

正又直说事 2025-03-31 13:56:29

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

江苏泰州的小美和小丽是一对亲生姐妹,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无话不谈各自组建了家庭之后,还一起做生意,关系一直相处的十分融洽。

但是,妹妹小丽心里却一直有一件心事,那就是生一个孩子,毕竟在传统观念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了孩子,家庭才算圆满。

然而,小丽和丈夫结婚多年,却一直没能怀孕。

拥有自己的孩子,对于大多数身体健康的夫妻来说,根本不算个事,但是却成了小丽夫妻的心病。

最终,小丽对孩子的执念,让她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让姐姐生一个孩子给自己!

姐姐小美和丈夫结婚后,孕育了两个孩子,身体上肯定没问题,而且也有经验,因此肯定能帮小丽完成“育儿梦”。

于是,小丽找到姐姐和姐夫,希望姐姐代她怀孕生子,并把孩子交由小丽夫妇抚养,也就是所谓的“借腹生子”。

这种想法无疑违背常理,但小美夫妇经不住小丽的请求,最终还是同意了这个方案,决定帮妹妹实现“育儿梦”。

很快,小美顺利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婴儿,交由小美夫妇抚养。

不少人可能会觉得,妹妹小丽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让姐姐怀孕生子,忍受生产和骨肉分离的痛苦,她自己却啥也不干,轻轻松松白得了一个孩子,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但实际上,从小美怀孕之后的产检、护理的等支出,都是小丽夫妇承担的,而且在孩子出生后,经办的一切法律文件,也都由小丽夫妇的名义办理。

就这样,小丽终于遂了心愿,拥有了自己的孩子,并将其视若己出,好好照料,一家人的关系相处的十分融洽,就连邻居都认为孩子就是小丽亲生的。

然而好景不长,几年后,小美和小丽因为生意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最终形同陌路。

恰巧此时小丽的婚姻也出现了问题,夫妻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美开始担忧在妹妹家生活的孩子。

小美认为,自己妹妹的家庭已经不再完整,可能无法很好的照顾孩子,因此想要回自己的亲生孩子,但是却遭到了妹妹的拒绝。

为了夺回抚养权,小美不顾姐妹情谊,将小丽告上法庭,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小美夫妇与小丽夫妇,都认可孩子是小美所生。

所以,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生母小美,但是,小丽已经养育孩子多年,早就对孩子视如己出,自然不服判决结果。

于是,一审结束后,小丽提出上诉,想要从姐姐手中,重新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在二审审判中,法官认为一审判时,在没有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就认定孩子是小美夫妇所生,在程序上存在瑕疵。

并且,法院了解到当时小美夫妇已经养育了两个子女,但是小美本人却没有正式工作,小美的丈夫也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担心孩子在小梅家得不到很好的抚养。

更重要的是,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跟谁生活,还是要看孩子的个人意愿。

回到生母身边,还是继续跟着养母生活?最终的选择权,落到了一个年幼的孩子身上。

对于孩子而言,他可能不知道这个选择的沉重性,但是孩子自幼跟着小丽生活,已经习惯了和小丽相处。

因此,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回到小美身边生活,现在的爸爸妈妈(小丽夫妇)就挺好。

最终,法院综合小美、小丽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孩子的意愿,驳回了小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求,孩子继续由小丽抚养。

对于这个结果,不少人都表示支持,认为孩子从小跟着妹妹生活,最好不要轻易更换生长环境,不然很有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影响。

也有人对于孩子不能回到生母身边,感到耿耿于怀,认为这与拐卖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小美与小丽毕竟是亲姐妹,双方争抢孩子的抚养权,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孩子好。

而根据法律的“最有利于成年人”原则,孩子跟着小丽生活,不论是从心理健康方面考虑,还是经济条件方面考虑,都是最佳选择。

事后,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对孩子进行过回访,发现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好,与同龄人相处的比较融洽。

由此可见,虽然孩子没有回到小美身边,但是在小丽的陪伴下,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

大家认为,孩子应该跟着小美生活,还是应该跟着小丽生活呢?

本文信息来源:

【1】荔枝新闻,2025年3月2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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