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为清朝钱币,铸于世祖顺治年间(1644年~1661年)。顺治通宝是清朝入关后正式铸行的第一种制钱,按背文变化和铸行阶段可分为五式。
顺治一式
第一式为“仿古式”,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八年(1644~1651),顺治十七年停止使用并回收。包括光背、背符号、背纪值三类,其中纪值类有背“一”、“二”与“十·一两”仿明天启大钱试铸品,背符号类有背星、背圈等。由于仿古式顺治钱从形制、铸造工艺等方面均具有很明显的明朝铸币的特点,故称其为“仿古式”。
背上星/一式
背上圈/一式
顺治通宝背一/一式
顺治通宝背二/一式
顺治通宝背光/一式
顺治二式
第二式为 “单汉字纪局式”,该式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十年(1644~1653),钱背以单个汉字标示铸造钱局简称,先后有右单字、穿左单字及穿上汉字几类。由于顺治早期铸钱局众多,故钱背纪局文字较为丰富,共发现十九个钱局,三十一种背文,分别为:右户、上户、右工、上工、右宣、上宣、右临、上临、右延、左延、右云、右同、右蓟、上蓟、右原、上原、右阳、上阳、右河、上河、右浙、上浙、右东、上东、右荆、上荆、上宁、上昌、上襄、上福、上新。其中:上工、上新未正式发行,仅见数枚样钱,背右延字钱较为罕见,背上延字钱未见真品。顺治十七年仿古式与单汉字纪局式顺治钱一并停用,并被收兑销毁。
顺治通宝背局/二式
顺治三式
第三式为“一厘”式,钱背穿右以一单汉字标示铸局,穿左书写“一厘”二字。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停用时间为康熙二年(1663)。根据顺治十年(1653)顺治“一厘”式钱共发现十七种,分别为:“户一厘”、“工一厘”、“宣一厘”、“同一厘”、“蓟一厘”、“原一厘”、“阳一厘”、“河一厘”、“浙一厘”、“东一厘”、“宁一厘”、“昌一厘”、“福一厘”、“陕一厘”、“江一厘”、“云一厘”。唯独云南铸“云一厘”为顺治十六年至顺治十八年(1659~1661)。该式为“权银钱”;“一厘”二字为折银一厘(十厘折银一分,十分折银一钱,十钱折银一两),“权银钱”的铸行是清朝初年银钱双本位货币制度的实物体现。
顺治通宝背字加一厘/三式
顺治四式
第四式为背“满文”式,钱背书写满文“宝泉”或“宝源”分列穿左右。顺治十四年(1657),户部题准各省铸局一律停铸,仅由户部宝泉局与工部宝源铸背满文局名钱。背“满文”式制钱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四至十八年(1657~1661),钱体大而厚重,钱背铭文改为双满文形式,较之前顺治钱有很大不同。从这一式开始,背满文宝泉、宝源形式的制钱一直延续至清末宣统时期。
顺治通宝背满文/四式
顺治五式
第五式为“满汉文”式,钱背分别以满、汉书写铸钱局简称,分列穿左右。铸行时间为顺治十七年至十八年(1660-1661)。该式分别有:山西大同“同”,江南江宁“宁”,山东“东”,湖广武昌“昌”,直隶宣化“宣”,山西太原“原”,直隶蓟州“蓟”,江西南昌“江”,河南“河”,山东临清“临”,浙江“浙”,陕西“陕”,福建“福”,云南“云”。
顺治通宝背满汉文/五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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