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9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开车在路上最怕遇到一些不文明驾驶行为,比如夜间滥用远光灯。
近日,市民高先生通过12345向南京江宁高新区中队反映,自己夜间驾驶电动自行车遇到对面机动车开远光灯,眼睛睁不开,撞上隔离护栏。交警调查了解到,当晚9时许,高先生骑车沿辖区金东街南向北行驶时,遇对面驶来的小轿车开着刺眼的远光灯,他瞬间眼前一片白茫茫,直接撞上隔离护栏。所幸高先生当时车速较慢,反应及时,没有大碍。
交警通过周边监控及高先生提供的线索,很快找到了轿车驾驶人许某,并电话其到中队接受调查。证据面前许某承认错误,并承诺以后一定会合理使用灯光。依照相关规定,交警对许某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远光灯可以提高视线,扩大视野,一般在道路光线昏暗时使用。当机动车驶入照明情况良好时、与对向行驶车辆或者行人遇到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应使用远光灯。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