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苏州张家港市杨舍镇振兴东路附近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这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如果按照交规行驶,绝对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据监控显示,肇事司机将车飙到了100多的时速,在人行道上直接撞上了两辆电动车,直接造成了2死1伤的严重后果。
现场画面曝光,太气愤根据监控画面显示,图中的肇事车辆已经严重超速,城市道路中行人较多,路口较多,根本不可能允许开出这么高的速度。
司机在看到人行横道上的电动车后,已经在紧急的采取刹车措施,但奈何速度太快,短时间内根本刹不住。
这张定格画面中,其中一辆电动车已经被撞的飞在了空中,另一辆电动车也即将被撞到,电动车上有两人,这是死者最后的画面,两辆电动车的驾驶员也真是飞来横祸,太不幸了。
刹那间,酿成了车毁人亡的悲剧,小轿车和电动车均已面目全非,最后小轿车撞到了树上,才停了下来。现场碎片一地,烟雾四起。
车辆受损严重,但驾驶员有车辆各种保护系统,受伤并不严重。电动车驾驶员可是遭殃了,瞬间倒地不省人事。
路过的行人也及时伸出援手,对几名伤者进行查看,给予积极的帮助处理。每一个看到现场情况的人都觉得触目惊心,真是惨不忍睹。
其中一位伤者,满脸是血,好在自己还能坐起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其他的两名伤者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在强烈的撞击下,直接失去了意识,最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司机染着一头黄发,最后被警察带走进行调查。
警方通报来了事情发生在8月27日13:49分,小型轿车与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驾驶员翟某,男,29岁,已经被警方控制,排除酒驾毒驾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知情者爆猛料,肇事司机底裤被扒光知情者表示,这个肇事司机去年12月刚结的婚,他老婆是真的倒霉,几名无辜的路人更是倒霉,他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还有不少人在现场亲眼目睹,简直太惨了,发生在我身边,造成死亡,斑马线旁边没有红绿灯,只有警示牌。
还有人爆料,司机某个车友群里,平常在市区都能开到170的时速,这么高的速度,如果遇到突发情况根本刹不住,真是害人不浅。
肇事司机也只是张家港本地某企业的打工人,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现在他也老实了,后悔也晚了。
现场目击者还曝光了现场的情况,事故发生之后,肇事司机一脸淡定,打电话给他厂里的老板说撞死人了,要请几天假。
最无辜的就是这三名路人,其中一辆电动车上是姐弟俩在开,姐姐直接当场走了,弟弟被撞的挂到树上受了重伤。
写到最后这不是在驾驶车辆,这简直是在“故意杀人”,最终无辜的人为他错误的行为买单,道路是一个危险的地方,谁都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大家在经过路口的时候,一定要停下来多观察,确保绝对安全之后再通行。
畜牲,这种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罚重判,
笑死,还请几天假,这个下场会很惨,大概率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这种开车撞死人,标准属于无差别故意杀人,造成两死一伤,不送他死刑何以服众?用枪杀人是杀,用车杀人难道就要轻处理?
直接枪毙
请几天假太少了吧,最少得十年假吧[鼓掌]
就连保险公司也把他家里人问候了一遍!
这种黄毛能做业务员?
支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并适合以交通罪处理
哪个企业敢用这样的黄毛小儿?他嘛的纯粹人渣一个!
重判!
怎么判刑
我上下班路上,限速60的路,很多人都开到了100
这样的不判20年以上,真是对不起死去的人!
这种人直接枪毙,出来也是社会的毒瘤
故意杀人
立刻,马上,五马分尸
有钱赔就没事,参考苏州醉驾女撞车烧死两个人案例!
这黄毛真的应该判杀人罪,死刑!
超速就是违法犯罪,不能以简单的交通事故判罚,死刑(立即执行)最低
交通事故致死就算次责积极赔偿也是要被判刑的,这种的估计出来时老婆都改嫁生二胎了!!
抽纸都准备好了你让我看这个?底裤呢?扒光呢?男的女的?
为什么这辆汽车出事故了门还能打开,为什么电池没燃烧?
这种人应该人道毁[呲牙笑]
必须枪毙
小年轻开车比较狂,自以为是车神
很多人平时嘴硬的不行 等到了看守所就怂了 住上一段时间就老实了 这还是现在看守所很文明的情况下 放到九十年代的看守所试试 文明也要用对地方
有些人就没有道德和良知甚至没有人性,车辆在这种人手里基本就和枪一样是杀人工具。
上升到故意杀人还是谋杀案,已称肇事者为凶手了。
直接枪毙吧。
电车是提速快,但是其它配置是不匹配的,底盘调教刹车等等,有些人就要当赛车开。
这个弟弟应该要复仇
001啊,没事了。不少都是“我百公里3秒多”的飙车族[得瑟]。
29了还不知道天高地厚
路口不刹车?人才
重判 才能有警示作用
保险公司不赔的话,受害人可怜啊,家属还要到处去追赔偿
堂堂张家港居然有这种素质的人?
开个电车牛逼的不得了
业务员还是黄毛啊?估计是富二代,家里有几亿
以危害公共罪判处列刑!
打个工,装什么逼。来世做个安份的人吧
这个是马路杀手,把吊销驾照,永久禁驾,否则做牢出来还是祸害
交通肇事和公共安全不能作为唯一性,这会让好多这种烂人逃脱应受的惩罚
高速轿车不是杀人工具?拿刀叫杀人,用轿车撞死人叫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刑期不可同日而语,都是杀人,判刑还需要看工具?
他家在什么位置过一程去撩他老婆去[笑着哭][笑着哭]
这种情况,非常适合判死刑
对这渣男就不用审了,直接就卡卡了吧。
制定商为什么不把小汽车限速25公里?
死刑!
想多了,车祸是最隐蔽的杀人方式
鬼火少年
五年打底
枪毙了吧!
枪毙了畜牲[笑着哭]
这种畜生留着 出来还会祸害人 强烈要求 杀无赦
鬼火少年买车了,危害社会啊!
枪毙吧!这种人不死,遭殃的就是别人。
毙了也难解心头之恨,毙个十次百次……
应该枪毙
没有保险公司,谁敢开这么快
那地方很奇怪的,火葬场在市中心,吸毒的多。
应该严厉打击鬼火少年,城市飚车无论两轮三轮四轮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刑事责任,还请什么假,等你出来你的岗位都换好几个人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