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订51份黄焖鸡超20人食物中毒:店方只愿赔偿900多元餐费了事

图图小四 2024-09-09 10:32:38

9月8日,河南省郑州市王女士自述公司订餐杨铭宇黄焖鸡米饭(绿地新都会店),员工就餐后半数人员出现身体不适。而且她说午餐都是由公司统一预定,5号中午就餐当天晚上就有员工身体不适,当时订了51份餐。

目前公司已有超20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已有6人住院治疗,多位员工诊断证明书显示,诊断结果为食物中毒。王女士称,事后店方只愿意赔偿900多元餐费!

而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店长这边称已报警,在等相关部门检测结果,若确实是他们的责任会承担,但如果没有问题会让对方下架相关视频。

分析一下情况:第一:吃饭后出现身体不适,如果是一两个人,还说的过去,可能是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的,可是超20多人那么说明肯定是吃了同一样的东西导致的。

第二:还有一个就是在吃饭之前,有没有统一吃过另外的东西呢?如果是同一吃了另外的东西,和午饭发生反应导致的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呢? 当然实际情况不得而知,虽然这个几率很小,但还是要提一提!万一是这个情况呢?

因为只知道片面信息,当前的局面时,我们不妨大胆地设想一下,万一王女士,由于其他一些错综复杂的事情,选择隐瞒这个情况也说不定呢。总之,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和复杂情况的交织下,王女士因为其他一些事情而隐瞒这个情况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至于事后,起初店方只愿意赔偿900多元餐费了事!说明说什么?有几个情况,第一:他心虚知道他的饭菜多多少少会有一些问题。第二:息事宁人,看着人过来闹问个说法,当看到有人过来闹事并要求给个说法的时候。他或许是担心事情闹大对自己的生意造成更严重的负面影响,又或许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因为争执而耗费过多的精力和时间。

这种心态在很多类似的场景中并不罕见,商家在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时,为了避免麻烦,往往会选择妥协和让步。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都在等检测结果!就两种情况:一个是有问题,一个是没问题!

检查食物有问题:那么店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店家需要承担消费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严重一些甚至不得不关门停业。

检查食物没有问题:那么王女士这边应当对店家怎么做?她需要认识到自己之前对食物存在问题的怀疑可能是一场误会,不能因为个人的先入为主而对店家产生持续的偏见。

王女士有责任向店家表达自己的歉意。毕竟店家在面对质疑时,可能投入了时间和精力去配合检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正常经营造成了干扰。

澄清这一事实,为店家挽回可能受损的声誉。就好比如果她之前发布了对店家食物的质疑,那么此时就应该发布一条新的状态,说明食物经过检查没有问题,消除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只是,不得不说,现在的食品安全情况确实令人深感担忧!不良商家为了降低成本,不惜采购质量低劣、甚至是变质过期的食材。

食品安全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希望都得到相对应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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