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94岁老人无人赡养,去世后捐赠“天价”遗产,4子女立马争夺

靖雁娱娱 2024-02-29 05: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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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位九十四岁老人独自生活了六十年,无人赡养,去世后将“天价”遗产全部捐赠给了社区居委会。

不料就在这个时候,四个自称是老人子女的人出现了,并要求全额继承老人的遗产。

因为双方争执不下,居委会就一纸诉状将这四人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位老人名叫曹法泉,独自生活的六十年里,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居委会帮忙的。

2019年10月19日,曹法泉老人去世。在他去世后,居委会为其操办了一场体面的葬礼,让其入土为安。

随后,工作人员去家里整理了他的遗物,没想到意外发现了老人留下的“天价”遗产。

在整理曹法泉遗物的时候,扬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发现,他的家里竟然有十一万现金和一张金额为十八万的存折,一共二十八万元。

加上还有一套市值一百七十万的房产,所以曹法泉的遗产一共有一百九十八万。

那么,曹法泉一个独居老人是如何拥有这这样一笔“天价”遗产的呢?

原来,当初由于城市扩张,曹法泉的耕地被占,当地政府就给他办理了农转非,让他每个月都可以领到退休金。

而到了2003年,无锡市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水平,更大力度地推进了城市建设,扬名村整体拆迁,而曹法泉的小房子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当时,其他村民都签订了拆迁协议,陆陆续续搬走了,曹法泉都没有搬走。

因为曹法泉的老房子只有二十四点三四平方米,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他只能拿到同样面积的新房。

但给曹法泉的新房面积一百一十八点七平方米,其中超出来的那些面积需要曹法泉补交十七点七七万元。

放在现在这十七万多都不是个小数字,更别说是二十多年前了,曹法泉一个独居老人无论如何也是拿不出来的,这笔钱最后是由扬名村支付的。

不过,曹法泉后来并没有住进这套房子里,而是一直住在居委会安排的宿舍里。

时光白驹过隙,曹法泉老人的生命在九十四岁这年画上了句点。

然而就在扬名居委会准备接收他的这份“天价”遗产时,四个不速之客出现了。

四个儿女争夺“天价”遗产

“居委会为什么要抢我们的房子?”

这天,在江苏无锡扬名居委会门口,四个中年男女正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而起因就是他们九十四岁的老父亲曹法泉去世了,留下了两百万遗产,结果都被居委会给收入囊中了。

这四人自称是曹法泉老人的子女,让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倍感困惑。

过去的六十年间,曹法泉老人一直是独自生活,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子女,也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子女赡养他,怎么突然就冒出来这么四个子女呢?

如果他们真的是老人的子女,那么为何几十年都不来看望老人呢?

没成想,此事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隐情。

原来,曹法泉老人早年在上海一个工厂里工作,期间机缘巧下结识了一个名叫吴阿朵的女孩,并很快就结了婚。

婚后几年间,二人先后孕育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1956年因为支援内地建设,曹法泉跟着工厂内迁,带着一家人来到了安徽省合肥市。

在这里,他和妻子又生了一个女儿。

然而好景不长,1959年年底,曹法泉决定响应国家的号召,回乡务农,但他的妻子怎么也不同意。

因为意见始终达不成一致,吴阿朵提出了离婚,孩子们的抚养权全部归他。

而曹法泉离婚后,毅然辞去了厂里的工作,回到了老家无锡扬名村。

这一年曹法泉三十四岁,回来后,他先是在村民的帮助下,搭建了一间二十多平米的简易房做住所,随后就开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

在村里人眼里,曹法泉是个性格十分古怪的人,平日里,他很少和大家交流,对他的过往经历更是闭口不谈,所以村里人根本不清楚他是否结过婚,有没有孩子。

此后,曹法泉一直是一个人生活。

原本,曹法泉一个人也能够养活自己,生活还算过得去。

但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渐渐不支,他的日子就开始捉襟见肘。这个时候,扬名村居委会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

1985年,曹法泉年满六十岁,因为没有人赡养他,居委会就将他列为了“五保户”,对他照顾有加。

同时,村里还安排他进入扬名村环卫队,负责打扫卫生,让他每个月都可以挣点零花钱。

后来,曹法泉年迈,居委会还专门安排人照顾他,给他送米送油,带他求医问诊,每次看病花的钱也都是村委会掏的。

扬名村变成了扬名居委会后,依旧承担了照顾曹法泉的责任,悉心照顾着他的饮食和生活。

基于此,居委会觉得,老人的遗产该归他们所有,但曹法泉的四个子女极力反对。

四人气急之下,还将花圈摆到了居委会门口,势要让居委会将遗产交出来,而居委会则是一纸诉状将四人告上了法庭。

轰动一时的遗产纠纷案

2019年,扬名居委会和曹法泉的四个子女对簿公堂,双方各执一词。

四子女认为他们有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而居委会也据理力争,并搬出了一份有力的证据,是一份《处理意见》。

时间需要追溯到2003年,当时,曹法泉已经七十八岁了,但身边却无人赡养。

这个时候,有个男子主动联系了扬名村委会。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曹法泉的亲弟弟,他在当地的南站乡当副乡长。

原来曹法泉兄弟姐妹四人,但其余三人都没有那么多的精力照顾他,所以他的弟弟就将他拜托给扬名村委会照顾。

2003年9月,双方签订了一份“关于曹法泉居住及养老生活等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

按照这份协议,扬名村委会的工作人员顾国伟帮助曹法泉办理好了房屋拆迁手续,并补交了那十七万多。

2020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扬名居委会与曹法泉签订的《处理意见》有效,被继承人曹法泉安置所得的房屋、生前遗留的现金、存款都归扬名居委会所有。

但吴海平兄妹四人对一审的判决并不服,随即提起上诉。

但2021年4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自此,这起闹得沸沸扬扬有的遗产纠纷案画上了句点,但关于此案的讨论声却并没有因此停止。

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法院判的正确,公正有道理!”为居委会的做法点赞!

更有网友对老人的四个子女展开斥责。

不过,也有一些网友持不同意见,认为老人生前也没有对四个子女尽到抚养义务。

不知道屏幕前的看官对这起遗产纠纷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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