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驾驶车辆时是不能抽烟的,我们将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2月10日上午10点多,一驾驶员途经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中路时出现分心驾驶行为,被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宜城中队民警拦下进行现场教育并依法处罚。为保障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近期,宜兴市交警部门采取“现场执法+电子眼抓拍+无人机巡逻”方式,加大对驾驶人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11月以来,全市共查处分心驾驶行为2.7万余起,其中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行为1.27万余起,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1.46万余起。
11月21日下午2点42分,张某驾驶轻型货车,沿宜城街道荆邑路由南往北行驶至袁桥路路口南侧时,撞上前方靠边但逆向骑自行车行驶的史某,造成车辆损坏、史某受伤。经查,张某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未能及时发现路面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有关“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之规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史某骑自行车逆向行驶,违反相关规定,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无独有偶,市民瞿先生近日收到了两条无锡交警发送的短信,称其在宜城街道氿滨大道森林公园西门附近有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在宜城街道人民南路东山西路路口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扣分处理。瞿先生表示,收到短信才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确实是自己在驾驶过程中疏忽了,没有遵守交通法规,以后一定会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亲友专心开车。
分心驾驶是指驾驶员在驾驶时注意力分散或关注与驾驶不相关的活动,常见的有拨打电话、操作手机导航、在车内寻找东西、抽烟等。分心驾驶的危害有多大?“以看手机为例,假如车速为60千米/小时,开车时看一眼手机最少需要3秒,车辆则开出约50米,这50米几乎等同于盲开。”宜兴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民警蒋言介绍说,分心驾驶会使人的感知能力减弱、决策延误,一旦遇到前方紧急情况,可能来不及反应,有时甚至会因慌乱而错将油门当刹车,从而酿成大祸。
为严查分心驾驶,今年10月,宜兴市交警部门在荆溪路龙潭路路口、东氿大道宜浦路路口、氿滨大道通真观路路口等处新增电子眼30套,目前全市抓拍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设备达40套。据蒋言介绍,目前宜兴市对于分心驾驶的处罚分两类,一类是对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包括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看车载屏、收发短信等行为进行抓拍,处罚款50元,记3分;另一类是对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如吃喝东西、吸烟(包括手持、嘴叼)、手持其他物品等进行抓拍,处罚款50元,记3分。(吴虹娴)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