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除了古天乐和陈小春,这片还有惊喜!

桃花岛浪人 2024-12-23 09:43:44

今天分享电影《夜叉》。该片由邱礼涛导演,古天乐、陈小春、柯受良主演。《夜叉》与《的士判官》类似,叙述的是,当一个人对「社会机器」失望之后,选择自己作为「执法者」,对「罪恶之徒」进行私自「审判」。古天乐饰演「夜叉」,造型炫酷,一袭黑色皮衣,头戴面具,仿佛「索命鬼差」。他执行私法,凡是法律无法审判之人,他便接手,对其施行「鞭刑」。

据了解,「鞭刑」是古老的历史刑罚,如今,新加坡依然保存此「刑法」。据说,一般人难以挨过「六鞭」,鞭打之后,皮开肉绽,伤口愈合,疤痕也不会消失,烙下终生耻辱印迹。咱们自小受武侠小说熏陶,对「夜叉」这类人,有一种天然的「偏爱」,但在法治社会中,他终究属于「违法者」。法律有管辖不到之处,私刑却又不合法,《夜叉》针对这个议题,进行探讨,人性与法,天平应该偏向哪边?这是一个复杂的议题,但归根结底,邱礼涛想控诉的,一定是「法」,为什么这么「庞大的机器」会产生漏洞?

不过,邱礼涛的电影,总是有些「粗糙」,他关心各种议题,但总是以一种「粗粝」的方式呈现,或许,他追求的是「不求深刻」,只提出「质疑」。于我来说,《夜叉》有如下缺陷。其一,主角动机其实不够有说服力。夜叉曾经是「条子」,在一次任务中,歹徒枪杀了其小舅子,夜叉愤怒,在歹徒缴械投降之后,依旧枪杀了歹徒。夜叉因此坐牢,而且在牢狱中因「条子」身份惨遭虐待。出狱之后,夜叉便干上了「替天行道」的活计。

在我认知里,夜叉不应该恨「罪犯」,而是恨这个「庞大的机器」才是——他杀了一个杀人犯,何错之有?如果说,电影中,歹徒枪杀了其小舅子,但逃脱了法律制裁,夜叉就有合理动机痛恨「所有法律不能制裁的罪犯」。因此,我认为,夜叉的行为动机不够有说服力。其二,视角稍有偏移。电影名曰《夜叉》,应该对「夜叉」有更多刻画才对,但是《夜叉》却将主要镜头给予陈小春饰演的「条子」等人,陈小春在「法理」上是正义的,但在「文艺认知」里,他属于「反派」,因为他要抓「替天行道的夜叉」。让一个人设如此讨厌的角色,长久地出现于观众视野,会引发观众反感,而一个观众喜爱的角色,却缺少必要的篇幅,实在有些「本末倒置」。

其三,剧情过于平铺直叙,缺少悬念、冲突。夜叉身份的揭露,过于随便;夜叉被抓,也过于随便。缺少智斗、惊喜、波折。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古天乐、陈小春,该片还有一个「巨星」,《夜叉》主题曲《温柔坏男人》,由周杰伦作曲。

以上就说这些,我是桃花岛浪人,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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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