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布重要通知!

追梦人的旅行箱 2024-09-15 18:55:05

海港区重要通知

事关所有中小学!

引进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河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秦皇岛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引进优质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请各机构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申报。

附件:《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文件明确:

引进优质校外机构

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按规定获取服务费!

一、遴选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坚持部门遴选、公益普惠,在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内,符合资质的机构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要遵循公益性原则。

(二)公开性原则。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机构遴选由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附件1),确定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入围名单,并向市教育局报备。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区域入围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定适合本校需求的课程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遴选机构的资质条件、遴选程序和入选名单及其他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自主性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向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四)动态性原则。入选的机构在规定周期内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服务,按规定获取服务费,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二、遴选对象

海港区内合法合规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7日

(二)评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

四、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有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证照许可内容符合所需引入的服务项目类型,通过主管部门的合规审查;基本办学条件符合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有关指标要求;“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数据填报真实完整;严格执行校外培训预收费银行托管“一课一消”的收费管理。拟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各类体育协会、俱乐部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教练员资质等资料到海港区教体局进行登记;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与各学校合作的各类体育组织及机构可继续合作,但必须在文件下发后30日内到我局备案;市级各类体育组织要持有市体育局推荐函及与学校合作协议进行备案和登记。

(二)师资要求。授课教师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或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课程要求。培训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16号)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四)信誉要求。按要求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无违规使用资金、卷钱跑路、退费难、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年度检查结果需达到合格以上等次。不在主管部门发布过的“黑名单”机构行列,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无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五)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公益普惠。学校课后服务具有公益属性,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见附件2)。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3.办学许可证。

4.上一年度年检合格佐证材料。

5.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

6.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

7.业务经办人身份证。

8.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

9.收费标准。

9.1本机构在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需要提供备案佐证材料)或本机构公示价格(实际合同成交成交价,需要附已签合同)。

9.2本机构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自定价。

10.课程相关材料。包括: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对象范围、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也可以增加相关内容)。

11.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订单和订单金额(页面截图)。

12.其他(办学成果、单位和个人被相关部门表彰情况等其他有关资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将原件扫描压缩,以“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3.报送方式: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材料(U盘拷贝),于2024年9月27日前提交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成人教育股202室,联系电话:

0335-3554810。体育类机构提交到体育股509室,联系电话:0335-3557852。

(三)自愿、合法、真实、有效原则

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

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请表和遴选申请材料,逾期申报视为主动放弃参选资格。

(二)审核评选。由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的项目、资格条件等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

(三)结果公示。在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遴选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认定选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三方机构与区教体局履行备案手续,纳入我区校内课后服务准入机构名单,试用期1年,动态调整。各校从区教体局遴选的准入机构名单中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措施、双方权利等。第三方机构要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与参与课后服务的授课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七、退出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况,学校终止与第三方的合作:

(一)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三)出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不良行为、有损学校声誉或机构教师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

(四)证照吊销或年检不合格的;

(五)违反学校协议约定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合作的情况。

八、其他说明

新增培训机构每年提交一次申请审核,遴选后第三方机构年审与培训机构年审合并进行。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保留对本次遴选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注:以上文字信息与图片来自海港区教体局及网络,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来源:秦皇岛新鲜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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