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一男子和妻子一同去吃烧烤,中途发现身上没烟了,向妻子提出要出去买烟,妻子同意了,没想到碰到了路边的站街女,让他蠢蠢欲动,陪同女子进入房间之中,不料碰到警方查房,现场被抓捕,办案人员电话联系女方,丈夫涉嫌嫖娼卖淫已被捕。
孙先生和他的妻子过着幸福的婚后生活,他们共同抚养了一个孩子,因为有长辈可以帮忙照顾,所以他们会把孩子送到长辈家,以便能够尽情享受二人世界。
当天,孩子完成作业后休息,孙先生和妻子肚子饿了,于是决定去烧烤店吃夜宵。
女方答应了这个提议,她换了衣服下楼,孙先生随手拿起旁边的烟就出门了。到了烧烤店,因为生意好,孙先生一直在抽烟。
很快,孙先生带来的烟抽完了,转头向妻子示意,要出去街边买一包烟,妻子没有多想,让他尽快回来,别等下烧烤冷了不好吃了。
孙先生欣然同意,于是他去附近的商店买烟。在路上,他遇到一位妖娆的站街女,她向他投以媚眼。孙先生看了看时间,意识到还有机会,于是走向她想要搭讪。
这位女子很有经验,一眼就看出孙先生是个好色之徒,于是和他交谈了一会儿。孙先生搂着她进入了旁边的房间,迷失在美女的诱惑中,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还在等他回来。
就在两人准备翻滚时,孙先生听到了敲门声,要求他们开门,看起来是来检查房间的。孙先生无法避免,只能匆匆穿好衣服,等待办案人员的询问。
办案人员进入房间后,看到孙先生狼狈不堪,床上还有衣衫不整的女子,立刻明白了情况,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
在审问过程中,孙先生承认了嫖娼的违法行为,而女子也承认向孙先生提供特殊服务。根据规定,办案人员通过孙先生的电话联系到妻子,并告知了丈夫的行踪。然而,妻子以为丈夫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买烟去了那么久,她没有想到丈夫竟然是去嫖娼了,而这只花了短短的买烟时间。
妻子顾不得多想,赶到派出所,看到不争气的丈夫,交了罚款后转身离开,没有理会孙先生的其他要求。
1.妻子是不知情的,办案人员是否有规定要通知家属?
根据规定,如果构成拘留和罚款的治安处罚,家属必须被通知,并要缴纳相应罚款,以保护他们的知情权和权益。
并且,如果家属不知情的话,那么很容易要充误会,只是妻子没有想到,关系还不错的丈夫竟然会选择买烟的时候,与他人发生关系,简直可恶。
2.孙先生和站街女属于卖淫嫖娼,属于治安管理案件,应承担法律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孙先生趁着购买烟的时间来找站街女要求提供服务,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进入同一个房间,然后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可以被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并需要接受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另外,站街女的处罚是分情况的,如果在一开始并没有发生类似的案件,处罚和男方一致,反之则是,女子曾经违法被抓了,那么孙先生的损失会降低不少,也不用担惊受怕。
3.妻子如果不接受对方,可以向其起诉要求离婚。
基于案情细节,孙先生与妻子共同外出夜宵时,私自从事嫖娼行为,这种行为违法且破坏了婚姻关系,如果妻方不能原谅,她有权要求离婚。
这事提醒我们要懂得克制欲望,避免违法行为,若一味追求刺激,必然会面临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