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最严新规,限速15kmh,上路“3要、4不得”,12月30日施行

翠影灵韵 2024-12-10 13: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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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动车保有量的日趋上升,交管部门对于相关车辆也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不少朋友表示现在电动车上路要求非常多,一不小心就会被处罚,但随着管理规定的持续完善,日后电动车上路还需要更加小心。

根据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通过《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12月30日正式实施,其中详细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时速不得超过15km/h,除此之外还有“3要、4不得”新规定,违规将被严格处罚。

3要

1、电动车要上牌才能上路

该规定第13条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要在交管部门完成登记,并取得广州当地发放的车辆号牌、行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并且第14条规定,在购买车辆后15日内,所有人必须前往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否则使用就属于违规上路,一旦被查处将被罚款。此外,如果已经登记的车辆涉及所有人变更、更换电机、改变颜色等情况,也需要进行变更,否则上路也会被罚。

2、通行要遵守交通规则

该规定第25条明确了8点电动车上路行驶要遵守的规定,其中包括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乘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等。第27条对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了具体明确,交管部门一旦查处将处以50-200元罚款。

3、要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场所充电

关于充电方面,该规定第38条要求电动车和电池必须在符合消费安全和用电安全的场所内进行充电,并且禁止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在建筑物内部和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等等。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当地消防、交管等部门将对车辆所有人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处罚。

4不得

1、电动车不得违法改装、加装

该规定第10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对电动车实施非法改装、加装,包括但不限于改装电机、控制器、电池、拆除限速器、更换不符合国标的三电配件,加装电池、伞具、车篷、高强度灯光、高分贝喇叭等等配件。

第21、22条规定,经过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如果违规上路被查处,将被交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200-500元罚款,如果在现场不能复原车辆将被扣车,车辆所有人逾期未处理车辆将被注销登记。

2、速度不得超过15km/h

第26条规定了电动车上路行驶时不能出现的各类行为,包括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km/h、逆向行驶、醉酒驾驶、行驶过程中不能出现使用电话、吸烟、饮食等行为、牵引动物等等。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当地交管部门也将根据该规定第27条对车主处以50-200元处罚。

3、不得驶入没有通行条件的路段

第20条规定,电动车禁止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内环路、过江隧道、人行道等道路中行驶,并且注明广州市以及下辖的区政府均可以依法划定电动车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如果电动车驶入禁行或限行区域,也将被处以50-200元罚款。

4、不得有违章行为不处理

从12月开始,广州交管部门已经在多条道路中新增针对电动车违反交规行驶的抓拍点位,如果被抓拍到违章行为车主需要尽快处理,否则也会被处罚。按照第30条规定,如果电动车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车辆所有人在交管部门通知后没有进行处理,交管部门可以进行扣车处罚。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对电动车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要求与限制,在12月30日正式实施后,当地交管部门也必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对电动车进行管理与处罚,所以大家一定要满足以上“3要、4不得”,否则罚款、扣车等处罚不可避免。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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