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为低保争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有些人是不会去分这杯羹的。
不是不想,而是不好意思,或者觉得丢人。也有一部分人自认为办低保必须上面有人,而他们又苦于没有关系可利用,干脆不去想这“好事”。
这类人往往很穷,社会阅历也少。为他们办低保,群众是没有意见的。但是他们自己不去努力,谁又管这“闲事”!
对于这部分群众,村组干部是有主动帮助的义务的。各级政府早就指出:社会救助机构、基层组织对困难群众有“主动发现”并帮助解决生活难题的责任。村组不能解决的,应该向镇民政等部门反映,归口解决或会商解决。
对于“主动发现”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以前那些“没来找过”“村里不知道”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