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再迎一家IPO终止!IPO前分红,募资补流遭质疑!

柏康参考 2025-02-18 03:51:09

作者:苏年

又一家企业北交所IPO终止!

2月14日,北交所披露,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一恩华”)向北交所申请撤回IPO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天一恩华此次IPO历时1年半,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023年5月6日,北交所受理天一恩华的IPO申请,2023年5月31日IPO被问询,经历两轮问询、多次财报更新后,主动撤回IPO申请材料,终止北交所IPO。

1.募投项目“画饼”

天一恩华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专注提供IT整体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个安全、高效的云计算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银信科技、天玑科技、汉鑫科技、众诚科技、云创数据。

天一恩华与Juniper、Cisco、华为、听云、Radware、Tenable、AppEx等全球知名品牌建立合作,自称“云计算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商”,曾因绑定百度、京东、六大国有银行等头部客户而备受关注。

此次IPO,天一恩华拟募资6亿元,其中3.16亿元用于SD-WAN运营体系建设项目,7643.76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767.14万元用于运维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备受关注的是SD-WAN运营体系建设项目,这一明星项目成为此次IPO监管问询的焦点。

招股书披露,SD-WAN项目预计运营前3年累计亏损高达2.08亿元,且收入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客户拓展。对于该项目,北交所问询其预测盈利的合理性。而天一恩华表示,前期需投入骨干网建设,客户培育周期长。

天一恩华SD-WAN业务2022年收入仅1120万元,占营收不足3%,与募资规模严重不匹配,目前仅通过租赁节点提供服务,之后能否突破技术瓶颈,还是一个未知数。

天一恩华此次IPO拟募资中的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招股书显示,2020-2022年,该公司累计分红1.44亿元,同期货币资金余额达1.32亿元,仍计划募资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这一募资补流的做法,被市场质疑,是否有上市“圈钱”的嫌疑?尽管后续该公司的募资方案调整,取消1.5亿元补流项目,拟上市募资4.5亿元。

天一恩华IPO前大规模分红,而实控人周昊阳持股比例超50%,大额分红被指变相套现。

2.增收不增利?

招股书显示,2020-2022年,天一恩华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94亿元、3.75亿元、5.1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728万元、9766万元和1.26亿元。

2023年、2024年1-6月,天一恩华实现营收分别为6亿元、3.23亿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1亿万元、7382.49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9930.33万元、7286.37万元。

2020-2022年,天一恩华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853.53万元、19465.06万元和25441.8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93%、45.71%和42.61%,存货占比过高,存在跌价减值隐忧。

2023年比起2022年,天一恩华净利润已经下降了一部分,增收不增利,毛利率也不断下降。

天一恩华的系统集成类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准确性被追问,前五名客户集中度较高,华北地区收入占比近90%,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超40%,供应商集中度也较高,且存货规模较大,可能影响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IPO前,天一恩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昊阳,周昊阳持股6,200.8229万股,持股比例47.83%,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天一恩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6%。

天眼查数据显示,天一恩华发展时期曾融资过2次,都是定向增发,第一次是在2021年12月29日,当时定增3700万元,由中国风投入资。第二次是在2022年9月6日,定增7714.97万元,由中国风投、深圳高新投、黄河天能投资参投。

IPO前,持有天一恩华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为毕菱志。截至2023年4月27日,周昊阳持股比例为47.83%,毕菱志持股比例为43.18%。

3.被中国移动禁止合作3年

2025年2月5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面行为处理结果的公告》。

据公告,鉴于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5年1月-2026年1月网络安全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存在违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的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禁止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通信网络技术支持服务品类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作,禁止合作期自负面行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

被合作方禁止3年合作,对于天一恩华的影响也不小,毕竟有不少的合作订单都是来自运营商等方面。

在问询函中,监管部门也要求天一恩华说明补充披露毕菱志放弃表决权股份的数量及占比,放弃表决权所履行的程序,放弃表决权的内外部法律效力,说明相关承诺是否清晰、明确、可执行,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毕竟,毕菱志是天一恩华的第二大股东,持股超过40%。

天一恩华被要求说明历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的资金来源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对外投资情况。

目前,天一恩华的问题并不少,此次IPO终止后,会发起第二次冲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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