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是宣传多年的语句,很多小伙伴也遵循这个道理,众所周知,酒精能够令人头脑反应变得迟钝,变得不太清醒,而酒驾也很容易导致出现意外和事故。
为了令大家对酒驾后果的印象更深刻一点,小河给大家重复科普一下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条例。
首先是酒驾,酒驾的判断标准是人体血液浓度达到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便可以定性为酒驾行为。
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这是第一次的结果,第二次再犯将会直接吊销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重点是处10日以下拘留。
其次是醉驾,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人体血液浓度达到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这种情况下就被定义为醉驾行为。
而醉驾行为的后果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之后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很明显,醉驾的结果比酒驾严重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条关于营运车辆的处罚,处于15日拘留和5000元罚款,随后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
以上条例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好了,科普结束,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这个热议的详细内容。
热议事件中,河北石家庄男子晚上聚会结束,由于喝了一些酒,原本开车参加聚会的他,选择在车内休息,等待酒醒了之后再离开。
而由于天气比较热,男子启动了车子,打开了空调之后在主驾驶的位置呼呼大睡,随后民警在巡逻的途中看到了男子的车子,停在路边并打着双闪,就过去查探了一番。
但打开车门之后,一股浓郁的酒味扑面而来,使得民警就喊来了交警部分的同事,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其测试结果为159mg/100ml,完全已经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随后警方又将男子带回进行了血液检测,测试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85mg/100ml,从数据上来看,算是证据确凿,所以交警就对这名男子给出醉驾认定书,并吊销了该男子的驾驶证。
但男子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醉驾,所以表示无法接受,就反手将当地的交警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男子的处罚。
其中,一审的时候,交警部门将所有的笔录证词以及当时的巡查录像交于法院,作为强有力的证据,但一审最终的判决结果是,该男子不构成醉驾行为,因为该男子虽说启动的车辆,但并没有进行行驶,警方也没有男子对于车辆有行驶的有力证明。
但这个结果使得交警部分不服了,上诉提起二审,并表示认为本身处于醉酒状态,且又启动了车辆,虽说没有进行驾驶,但依旧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将会造成危害。
值得令网友夸赞的就是关于二审给出的结果,首先“醉驾”二字,所指出的分别是状态和行为,醉字虽说是证据确凿,但驾所代表的驾驶行为并没有出现,所以并不构成醉驾行为。
其次,男子的主观意识中是认同酒后不开车的行为的,也是因此才会选择停在路边休息,等待酒醒之后再离开,这是酒驾规定条例得到的有效影响,反而不应该处罚,结果就不构成醉驾行为。
对此,很多小伙伴直呼告得好,不得不说,这波法院为这位男子赢回了应有的“公义”,并且法院这波判决也赢得了民心。
对此法院这波的判决和交警部门的行为,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哦!
小河独白: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如今这波事件也是给小伙伴们提了个醒,喝酒千万不要开车,刑事处罚或许是小事,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
当然,人在江湖飘,那能保证从来不喝酒呢,但喝酒了之后,比较建议小伙伴直接点个代驾,如今的代驾领域已经很成熟了,很多APP都可以,甚至很多代驾都会在喝酒的场所等待,还是很方便的,并且如距离不远的话,也是很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