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消息,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进行了重大调整。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 1000 元大幅提高到 2000 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同样由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提升至 2000 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 2000 元显著提高到 3000 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 3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3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500 元。这一系列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提高居民的消费意愿和能力。
二、申报方式与流程(一)已有申报情况的处理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 “一老一小” 扣除的,自 9 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 2023 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而对于今年以来还未填报享受 “一老一小” 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 APP 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 9 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 2023 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二)具体申报流程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纳税人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纳税人任职单位可以接收到纳税人所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在预扣预缴中享受扣除额度。一般来说,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可以在取得收入时就可享受扣除。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纳税人选择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纳税人任职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所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在预扣预缴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额度,需要纳税人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自行报送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自行申报更适合注重个人隐私的纳税人,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年终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三、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额度分摊规定(一)分摊额度标准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3000 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 元。
(二)分摊方式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额度的分摊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但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注意事项: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例如,张先生有两个兄弟姐妹,他们可以协商约定各自的分摊比例,如张先生分摊 1000 元,其兄弟姐妹分别分摊 1000 元和1000元;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张先生分摊 1500元,其兄弟姐妹分别分摊 750 元和750 元。但无论哪种方式,一旦确定,本年度内不能更改。
四、政策调整的影响(一)减轻家庭负担对于有3 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每月 2000 元的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意味着父母在养育孩子方面的经济压力得到显著缓解。以一个年收入 10 万元的家庭为例,原本每月 1000 元的扣除标准下,年度节税约 360 元;现在提高到 2000 元,年度节税约 720 元,这多出的 360 元可以用于购买婴幼儿的生活用品、教育资源等。
对于有子女接受教育的家庭,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增加了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假设一个家庭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子女,按照新政策,每年可节税约4800元,这笔钱可以用于孩子的课外辅导、兴趣培养等方面,减轻了教育支出的负担。
在赡养老人方面,每月 3000 元的扣除标准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每年可节税约 3600 元;对于非独生子女家庭,合理分摊扣除额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赡养老人的经济压力。
(二)提升消费意愿和能力政策的调整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从而提升了消费意愿和能力。以月收入在8000 元至 15000元之间的中等收入群体为例,在新政策下,他们每年的税负减轻,可支配收入相应提高。这部分增加的收入可能会被用于改善家庭生活品质,如购买更多的生活用品、增加旅游支出等,进而刺激消费市场的活跃。
同时,消费意愿的增强也会促使居民更加愿意投资于自身和子女的教育、健康等领域,进一步促进消费结构的升级。例如,原本因经济压力而犹豫是否为孩子报课外培训班的家庭,现在可能会更果断地做出决定。
(三)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此次政策调整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那些有 “一老一小” 负担的家庭,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提高能够有效减少他们的纳税支出,增加实际收入。
这有助于缩小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差距,使税收政策更加公平合理。高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相对较重,而中低收入群体在政策扶持下,经济压力得到缓解,能够更好地应对生活成本,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例如,一个年收入 5 万元的低收入家庭,在新政策下可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年收入 50 万元的高收入家庭,纳税额度相对增加,从而实现了收入的再分配,让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公平。
五、未来展望(一)扣除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居民需求的多样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拓展。除了现有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项目,诸如子女就业、职业培训、长期护理等新的项目或许会被纳入扣除范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变化和居民需求。
(二)扣除标准持续提高经济的增长和居民生活成本的上升,可能促使扣除标准不断提高。例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项目的扣除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以更有效地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扣除方式更加灵活优化为了更加合理地降低居民税负,扣除方式可能会不断优化。比如,对于一些长期且大额的支出,可能会引入更灵活的按年扣除或累计扣除方式;对于阶段性的支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的扣除政策。
(四)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强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管理将更加信息化和智能化。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能够更精准地掌握居民的纳税情况,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也能更好地防范和打击偷逃税行为。
(五)对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积极影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不断完善,将持续对经济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在经济方面,有助于刺激消费,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在社会方面,能够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社会的公平性和稳定性,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有个屁用大部分都不够资格扣税
多久的新闻了,投诉
都是去年的东西还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