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王女士,36岁,美容师一枚,每天勤勤恳恳地在杭州一家健康管理公司下沙门店为顾客服务。一天,她连续工作了12个小时,晚上9点终于盼到了下班的钟声。结果呢?领导一句话:“嘿,先别急着走,公司年会要排练舞蹈!”王女士一听,心里那个苦啊,累了一天还得加班跳舞?关键是这事儿还没提前通知,这不是玩儿人吗?于是,王女士果断选择了回家休息。
第二天,王女士去上班,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门店经理直接找她谈话,提出了个“二选一”的难题:要么留在下沙门店服从安排,要么调去其他门店继续服从安排。而且,还加了个“三不准”的附加条件:不准有怨言,不准在群里发言,不准有任何意见。王女士一听,这哪是工作啊?简直就是“卖身契”嘛!于是,她无奈地选择了辞职。
这事儿一出,网友们可都炸了锅。有人说:“这公司也太过分了吧?员工不想跳舞就辞退?”有人说:“这领导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这么点儿小事儿至于吗?”还有人说:“这王女士也是倒霉,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事儿呢?”
话说回来,年会本是个好事儿,大家聚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抽抽奖、发发红包,开开心心地迎接新的一年。结果呢?现在倒好,年会成了“才艺大赛”“加班现场”“领导秀权威”的代名词。这谁受得了啊?
所以啊,咱们得好好反思一下:年会到底该怎么搞?才能让员工和企业都满意呢?或许啊,就像有网友说的那样:“简简单单吃个饭,安排个公平的抽奖,发些红包,然后让员工早点回家去陪家人,这才是值得开心的年会。”
最后啊,希望这事儿能给所有企业和员工提个醒: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企业和员工需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工作环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