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此次协同立法是湖北省继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之后,以地方立法保障和推进二级流域片区综合治理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府澴河流域保护由各地“独唱”迈向三市“协奏”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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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府澴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是湖北省仅次于汉江、清江的第三大水系,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节点之一。近年来,府澴河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客观上仍然存在局部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上下游需求统筹不够等现实难题,需要立法予以保障和规范。2024年11月29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武汉市、孝感市、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湖北省域战略规划》实施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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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表示,开展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有利于三市协商共治,以流域为整体完善治理规范和工作机制,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本次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在恪守地方立法权限的前提下,兼顾区域协调发展需求,采取孝感市修订原条例、武汉市和随州市新制定条例的“1+2”模式,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湖北省协同立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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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介绍,武汉市、孝感市、随州市经过多轮协商,在2023年1月共同签署了《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目前第一轮补偿资金1310万元已拨付到位。协议的签订与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丰富我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多样性;二是提高府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性;三是提升府澴河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性。自签订协议以来,府澴河国控点位稳定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024年以来,府澴河入江口朱家河口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下一步,要继续推动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定运行,形成长效机制,为实现府澴河流域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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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戴丰善介绍,本次立法之所以强调规划一致性,旨在使各项规划、实施方案等在内容上相互衔接、在空间上相互协调、在实施上相互支撑,协同发力,从而统筹推进府澴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
为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和加强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三市条例均规定在府澴河流域组织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实行水资源取用水总量控制,推动实现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同时,对流域内出现洪涝、干旱以及突发公共水危机事件时实行水量应急调度,并对府澴河流域用水单位、农业生产经营者、市政用水和建筑施工用水提出了节水要求。
考虑到府澴河两岸有许多历史遗迹遗存,武汉市和随州市条例均对加强府澴河流域文化保护作出了规定,涉及府澴河流域的开发、发掘、城乡建设、旅游开发、水文化建设等多个领域,体现了系统治理的理念,使生态文明、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相得益彰,使流域综合治理更加全面、系统。
在加深区域协作方面,条例不仅对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司法协作、突发事件处置、生态补偿、人大监督协同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还规定了规划衔接和制度协调的有关内容,保证了相关规划、制度的协调统一和相互衔接,提升了区域协作的深度和广度。
值得一提的是,与湖北省此前的流域保护立法相比,本次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具有规划一致性突出、强调保水节水、加强文化保护以及加深区域协作四大亮点。
(记者/柯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