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
青岛一位大妈“火了”
把一辆共享单车
用自己的锁锁上了
人家运维人员来找她要单车
她还说:
我替你们看着车子
你们要交看管费
1月8日,
某共享单车运维人员来到青岛某小区
这里有一辆共享单车
被人用链条锁锁在楼道里,
车上的智能锁已被破坏掉。
运维人员找到私自上锁的大妈,
不料大妈说了一番话
差点把小哥气坏:
你们要交看管费
我替你们看着车子
要不然早就瞎了
我有爱心我才替你们看着的
大妈还说:
这个破车子成天在这放着,
我是替你们看着,
这不是我偷的,
不就是个车子,
还能怎么着我?
运营小哥实在是忍不住了:
我给你看了工作证,
你为什么拒不开锁?
大妈回道:
我怕你是个诈骗分子
小哥继续质问:
诈骗什么了?骗你钱了?
大妈道:
我怕你是个骗子,
现在骗子很多
小哥继续说道:
这是我们公司的财产,
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大妈继续回道:
跟我没任何关系,
但我是献爱心在这里看着。
双方协调了十多分钟,
也没辩出来个一二三来
最后单车工作人员
将车带走维修了!
视频↓↓
(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这件事被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转发后,
引发网友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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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gejiandong:替青岛人说声对不起了。
@全是帅哥:好人好事为什么打码??!
@黑暗冰麒麟:理直气壮的不要脸!
@土豪李一:特别痛恨这样破坏共享的那群人,方便大家不好吗,非要去占为己有,你就差那俩钱吗,你这样做你不脸红吗,你的家人都知道吗?坚决抵制破坏行为,必须严惩
@乖丫头QI:这种事真的很多,还有人把共享单车上私人锁,还有把二维码扣坏的,真的很没素质。再发现这种行为罚款吧
@Alois改名叫做呢喃君:那你要这么说,我明儿在你家大门外砌堵墙,你家里值钱东西肯定不少,我也想帮你守着,回头你也给我点保管费呗?你要嫌我保管不好,我给你家窗户也封上怎么样?
@童话里你的样子:腻害了,我的大妈,脸掉了,赶紧捡起来吧!
@跑步课:她家的钱我也想守着。
@章鱼肉山大魔王:怎么着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寻衅滋事进行十日以内的拘留,非法扣押他人财产进行罚款并以警告,不同的案子就双罪并罚明白吗?还怎么着你
给共享单车上锁的绝对不止这个大妈一人,以下几张照片,均为共享单车在青岛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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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见水印)
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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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共享单车据为己有,导致共享单车无法在市场上正常流通,实际上是对单车所有权人即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已经触犯了法律。当然,要根据具体情节来确定责任的性质和轻重,最终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如果数额较大的,根据盗窃罪数额认定的标准,盗窃财物数额超过一定数额,就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立案标准,涉嫌盗窃罪了。
希望某些人不要再给青岛这座城市抹黑!(整理自半岛都市报,新京报“我们”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