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商品,不公开展示,看到样品前先验资,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能买得起,再给你看;不能试用,不接受反驳;这种开盘前验资在盐城上演,总导演是盐城富力置业有限公司。
据盐城富力置业有限公司置业顾问介绍:盐城富力置业有限公司将于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24日验资。客户需提供征信报告、身份证复印件,30万元的证明复印件和户口本。
就是说,盐城人要购买富力房产,原本应当是我们来对商品房进行对比和挑选,现在呢?我们反而成了“商品”,被赤裸裸地摆在“货架”上让卖货的来挑肥拣瘦。
小编在富力房产施工现场看到,项目仍在打桩基础,为了一套既没有建好又没有取得销售许可的房子先行投入30万元,这样的事放到任何人身上都会觉得不靠谱。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销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损害购房人权益的行为:……(五)违背购房人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或者附加购房人提供资金证明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无独有偶,常州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通知》中,明确将“以验资、银行存单等形式作为选房、购房的前提条件”列为商品房销售负面清单。
文件最后还列出了惩罚措施:如出现上述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行为,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进行约谈,勒令限期改正,如整改不到位,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暂停该楼盘合同网签备案、暂停后续商品房价格备案、暂停后续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方式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作为典型案例在行业中通报。
验资买房,这要是在前几年,大家或许听都没听过。但现在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共同影响着房地产市场,这样的“楼市新状”,是风向标?是导火索?还是特殊时期的昙花一现?
房地产专家李慧秋在点评开发商验资时认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并无关于购房需验资的明确规定。
买房验资,本质上和要求全款、或突然提高首付比例如出一辙。相当于把一部分有购房资格,但资金实力不足的客户拒之门外。
一件商品,不公开展示,看到样品前先验资,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能买得起,再给你看;不能试用,不接受反驳;需要拿出自己的几十万乃至几百十万积蓄,存到指定账户,只为一个购买资格。哪一个行业,有房地产这么有底气? 哪一个买家,如购房者如此卑微?
未认筹未开盘未取得预售许可就要验资是否违规,希望盐城市、盐都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公开回应!
来源:盐阜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