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后,在酒吧与陌生美女玩红包游戏 ,结果在给美女转了52000后,女子突然说不玩了,随后直接走人,男子第二日醒酒,感觉不对劲,于是要求女子将钱返还,女子断然拒绝,称是男子自愿给的,男子不服,于是将美女 告上法庭。那么这笔钱男子能够要回回来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这是发生在上海的一个真实事件,时间是2021年5月,李先生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由于没有女朋友,周末休息的时候,就约了几个朋友 一起去到酒吧玩耍,玩得很高兴,酒也喝的很多,眼看时间越来越晚,朋友们以有事情为由,都相继离开,只留下了李先生自己。
李先生此时喝酒喝的也有了几分醉意,但是依旧没有尽兴,于是坐在吧台前独自饮酒。这是 ,恰巧妙龄女子张 女士也坐在了吧台旁边,张女士很年轻,长相甜美,穿着也很时尚清凉。
她的到来,让李先生眼前一亮,顿时来了兴致,于是上前与之搭讪,由于都算是同龄人,双方很快的就攀谈了起来,借着酒意,双方相谈甚欢,仿佛是老朋友的久别重逢。
不知道喝了多少酒之后,气氛越来越热烈,也不知道是谁先提出了玩红包游戏,就是那种你赢了发1元,我发2元的翻倍游戏。这一提议 ,得到了二人的认可,于是很快的就玩了起来。
刚开始还是0.5元、1元,可玩着玩着,也不知道是酒好喝,还是美女醉人,在张女士给李先生转了520后,李先生竟然直到给张女士转了52000,随后竟然被张女士叫停了,她以有事情为由,直接离开了。
李先生此时已经彻底醉了,在回到家后,直接倒头就睡。直到次日中午时分才醒酒,想起昨晚的事情,花了那么多钱,却啥都没得到,很是后悔,于是就给张女士打去了电话,要求对方把52000元还给他。
可是张女士的态度,与在酒吧的时候,却来了一个大反转,直接破口大骂,哪有说给完红包还往回要的,质问李先生还是不是一个男人,而且这些钱,是李先生主动给的,她有理由不还。
眼见对方态度坚决,李先生知道很难顺利的要回这笔钱了,决定走法律 途径,他认为自己当时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做出的疯狂举动,当时自己的意识并不清醒,所以转的52000元,并不是出于自愿,于是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请求返还这些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先生与张女士不是恋人,也没有亲密关系,甚至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二人在酒吧相识,只见过一面,双方玩起的红包游戏,只是一时兴起,具有玩笑、吹牛的特征,玩笑性质很强,在如此条件下做出巨额赠予,并无合理性,所以在这起案件中,并不属于赠与。
同时,李先生在酒醒后,已经对张女士澄清了误会,并未对其造成信赖利益损失,因此需要全额退还52000元给李先生。
对于这起案件,我们应该认识到,无论是赠与还是其他行为,都要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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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闻晨报2024-06-19《喝酒上头向陌生人发出5.2万元红包,后悔了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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