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足见读书要带上自己脑子的重要性。
♥臣松之以为如此言之类,皆前史所不载,而犹出习氏。且制言法体不似于昔,疑悉凿齿所自造者也
“臣松之以为如此言之类,皆前史所不载,而犹出习氏。”
这句话的意思是,臣裴松之认为像这样的言论之类,都是前代史书所没有记载的,然而仍然出自习凿齿之手。
习凿齿是东晋著名文史学家,他所著的《汉晋春秋》记述了起自东汉光武帝、止于西晋愍帝二百八十一年间的历史。
此书史料价值较高,其中记三国史事时,以蜀汉为正统,认为魏武帝曹操虽然接受了汉献帝的禅让而建立晋朝,但仍为篡逆,于是以晋朝承接汉朝。
《汉晋春秋》全书在宋代已难见于世,仅佚文散见于裴注等著述之中。
后代有学者对其进行辑佚,如清代的汤球、黄奭、王仁俊等,从各种典籍中搜集该书的残余内容,并进行整理和补阙。
裴松之在为《三国志》作注时,多次引用《汉晋春秋》的内容,同时也对其中一些记载进行了评价和考辨。
他认为有些内容前代史书未载,而习凿齿却有记录,这体现了习凿齿在史料收集和运用上的独特之处。
但也需要对其进行审慎的分析和判断。这种态度反映了裴松之对历史记载的严谨和客观。
在《三国志》中,“且制言法体不似于昔”这句话出自裴松之对魏书的注释。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当时制定的法令和制度,与过去的法令和制度相比,有所不同,或者说有所改变。
具体来说,这句话出现在《三国志》卷二十八《王毌丘诸葛邓钟传》中的一段注释里。
裴松之在注释中提到:“且制言法体不似于昔,疑悉凿齿自造之。”
这里,“制言”指的是当时制定的法令或制度,“法体”指的是法令或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不似于昔”则表示与过去相比有所不同。
裴松之还怀疑这些改变都是后人习凿齿自己编造的。
♥此二书俱出习氏而不同若此……以此疑习氏之言为不审也。
裴松之在《三国志·蜀书·董允传注》中,引用了《襄阳记》的记载后,又说到与《汉晋春秋》说法不同,于是说出了上面那句话。
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两部书都出自习氏之手,却有如此大的不同……因此怀疑习氏的言论不够审慎。
习氏一般指东晋史学家习凿齿,他著有《汉晋春秋》《襄阳耆旧传》《逸人高士传》等。
其中《汉晋春秋》是一部重要的历史著作,记述了自东汉光武帝至西晋愍帝二百八十一年间的历史。
然而,由于历史资料的复杂性和局限性,不同的史书可能会存在差异或矛盾之处。
古人在研究和参考这些史书时,会对其中的内容进行比较和分析。
当发现同一作者的不同著作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时,就可能产生对作者言论可靠性的怀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历史著作的评价和解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作者的立场、资料来源、时代背景等。
♥裴松之其人其事
裴松之,字世期,河东郡闻喜县(今山西省闻喜县)人,生于东晋时期,逝于刘宋元嘉二十八年(451年),享年八十岁。
他出身于士族官僚家庭,祖父裴昧官居光禄大夫,父裴珪曾任正员外郎。
裴松之自幼喜爱读书,八岁时已熟知《论语》、《毛诗》等经典著作。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博览群书,学识日渐丰富。
在政治生涯方面,裴松之初仕东晋,历任殿中将军、吴兴故鄣县令等职。
义熙十二年(416年),随太尉刘裕(即后来的宋武帝)北伐,因表现出色被转任治中从事史,随后成为刘裕集团的重要成员。
南朝宋代晋后,裴松之历任零陵内史、国子博士等职,并在元嘉三年(426年)被派往湘州巡行。
归来后归纳吏政民情为二十四项条款上奏,得到朝廷赞赏并升任中书侍郎、司冀二州大中正,封西乡侯。
晚年,他先后担任永嘉太守、通直散骑常侍、南琅琊太守等职,最终以太中大夫致仕。
裴松之最为人所称道的成就,是为《三国志》作注。
陈寿所著《三国志》虽然叙事精练,但内容简略且存在前后矛盾之处。
宋文帝认为其过于简略,遂命裴松之为其作注。
裴松之广泛收集史料,精心撰作,于元嘉六年(429年)完成了《三国志注》。
他的注释方法有四大原则:“一曰补阙、二曰备异、三曰惩妄,四曰辩论”,极大丰富了原书的内容,提高了其学术价值。
总体来说,裴松之是一位杰出的史学家,他在史学方面有显著的贡献,以其渊博的学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