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客户端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李运恒)11月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有关情况。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介绍,学前教育法是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依据,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包括严格源头监管,推动各地严格把握幼儿园设立条件,加强幼儿园办学资质的审核,督促幼儿园严格执行“先证后照”这样的制度。
田祖荫介绍,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主要抓好四件事:第一是健全管理体制,要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第二是严格源头监管,推动各地严格把握幼儿园设立条件,加强幼儿园办学资质的审核,督促幼儿园严格执行“先证后照”这样的制度,经教育部门依法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进行相应的法人登记。第三是加强过程监管,牢牢把握国家法律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安全防控、师德师风、收费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划出的红线和底线,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督导评估、信息备案和公示制度,筑牢规范办学的保障网,让家长和人民群众放心。第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准确把握学前教育法规定的违反责任情形,对违法违规办学的、教职工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以及侵害幼儿权益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李运恒 编辑:孙菲菲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