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最新通知,4月起,社保缴费比例调整了。具体情况如何?赶紧跟小邦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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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4月起,社保缴费比例调整
4月8日,浙江省人社厅、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通知》中明确:
疫情期间,为减轻企业负担,我省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于2022年9月从15%降至14%。
现根据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工作安排,自2024年4月(费款所属期)起,我省参保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恢复至15%。
小邦解读:
自2022年9月起,浙江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15%降至14%,而自2024年4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恢复15%。
⚠️从《通知》来看,2024年4月浙江省社保缴费就有所上调。
随着缴费比例的调整,浙江省各地的社保基数比例表也将更新,这里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给大家简单罗列一下杭州市最新的社保基数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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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局:4月起社保缴费比例有变
值得关注的是,从2024年4月起,广东省的社保缴费比例也有所上调。3月底,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通知》中明确:
自2024年4月起,我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小邦解读:
此前广东省各地市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4%,此次调整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提高至15%,企业的社保成本将有所上调。
举个例子:
如果员工按照广东省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基本保险最低下限3523元为缴费基数,那么在缴费比例调整后,单位部分将多缴纳35.23元左右,具体金额以申报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社保缴费比例上调对个人影响不大,因为仅调整了企业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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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地区医保缴费比例降了
一、上海市:2024年3月,阶段性降低医保缴费比例
3月29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通知》中明确:
1、2024年3月起,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由原10%调整至9%。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5%调整为0.5%,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2、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1%调整为10%。
二、广东省多地:阶段性降低医保缴费比例
2023年年底,广东省就发布了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降低制造业企业医保成本。
《通知》中明确,各地级以上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医疗保险缴费负担。
截至目前,广东深圳、佛山、中山等多地医保局都发布了通知,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当地的医保局官网~
素材来源:51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