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一对新人结婚前的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是你,你会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吗?
在如今法律观念不断强化的当下,在许多人看来,婚前立一份财产公证,或许是一个比较稳妥的上佳选择,以免后面婚姻告吹后能够最大程度地保全自己的财产。
可是,作为传统的国人看来,这么操作,似乎心里又有点儿膈应:婚还没结,就已想到了散伙。
从法理上来说,婚前财产公示是值得推广的一件事,可是,却又好像和新人婚前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锁宣誓的内容相抵触啊!
一般而言,新人们在民政局领结婚证时通常会说一段誓词,表明两人想要共同步入婚姻生活的心意。
一、民政局领证宣誓词: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濡以沫,钟爱一生!今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我们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生的伴侣!我们要坚守今天的誓言,我们一定能够坚守今天的誓言!
二、婚礼新郎誓词
1、我们相识相知x年了,一同走过的这x年,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你都与我一起分享、分担,你给不了我荣华富贵,却给了我你的所有,平凡的生活中,你对我的关心、呵护、宽容让我沐浴在爱的海洋。未来的路,我愿意与你牵手,共同渡过,一起看潮起潮落,一起品人生百味!
2、我(新郎全名)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娶/嫁你妻子/丈夫。我将我的手给您、我将我的爱给您,我更将我自己给您。我祈求与您终生守护、永远不分离。请来,与我在人生道路上同行,与我共同走过崎岖或平坦的道路。
怎么样,看看这些通常的宣誓内容,锁表的决心,无论男女,是不是和婚前进行财产公示形成了巨大反讽?宣誓内容既然说得那么完美,为何还要进行财产公示呢?这不明显是防着一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