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发生在广西南宁市,涉及三名当事人:蒙某、何某和黄某。蒙某和何某是合租室友,黄某是房东。他们合租的房子没有独立卫浴,需要共用一个公共卫生间。2019年12月的一天晚上,蒙某下班回家后,准备在公共卫生间洗澡。由于疲惫,她忘记了关门,并且没有开灯。恰巧此时,何某也要上厕所,他推开了卫生间的门,无意中看到了正在洗澡的蒙某。蒙某大惊失色,急忙用浴巾遮住身体,并大声让何某出去。何某也吓了一跳,连忙退出并道歉。蒙某觉得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要求何某赔偿精神损失费。何某则认为自己并没有故意偷窥,只是一个无心的小意外,并不应该承担责任。两人争执不下,房东黄某出面调解,但未能成功。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蒙某报警了。公安机关接警后进行了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应当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在本案中,公安机关认为何某并没有故意侵犯蒙某的隐私权,而是一个无意的事故,并没有构成违法行为。因此,公安机关没有对何某作出任何处罚,并建议蒙某如果要维权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蒙某不满意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她认为自己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并且因此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她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和房东黄某共同赔偿自己26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和其他费用。她认为何某和黄某都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并且黄某作为房东有责任保证房屋设施完好可用。
2021年6月份,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庭审中,蒙某和何某分别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和证据。蒙某坚持认为何某故意偷看了自己洗澡,并且导致自己精神上受到了严重创伤。她说自从那次事件后,她就一直处于恐惧和焦虑的状态,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已经有19个月没有工作了。她还说自己去过医院看过心理医生,但是没有病历和诊断证明。她要求何某和黄某赔偿自己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费。
何某则辩称自己并没有故意侵犯蒙某的隐私权,而是一个无心的小意外。他说当时卫生间没有开灯,也没有声音,他以为里面没有人,所以推门而入。他说他只是看了一眼就退出来了,并且立刻道歉了。他说他并没有看到蒙某的隐私部位,也没有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他认为蒙某的索赔金额过高,与事实不符,是在无理取闹。
黄某也表示自己没有侵犯蒙某的隐私权,而是作为房东出面调解了双方的纠纷。他说卫生间的门锁坏了是一个意外情况,他并不知情,也没有故意隐瞒或者拖延修理。他说他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安排了维修,并且尽力化解了两人的矛盾。他认为自己没有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院在审理了本案后,作出了判决:驳回了蒙某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蒙某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法院认为:
第一,何某并没有故意侵犯蒙某的隐私权,而是一个无意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但是,在本案中,何某是在偶然的情况下看到了蒙某洗澡,并且立即退出并道歉。这并不构成对蒙某隐私权的故意侵犯行为。
第二,蒙某在洗澡时没有锁门,并且没有开灯或者出声提醒,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在享有隐私权的同时,也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的隐私。在本案中,蒙某在公共卫生间洗澡时忘记关门,并且没有开灯或者出声提醒其他人,这显然没有足够地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因此,她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承担自己隐私权受损的责任。
第三,蒙某所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在本案中,蒙某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因为何某的行为而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她只是主观地说自己感到恐惧和焦虑,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但是没有提供任何医疗或者心理方面的诊断或者证明。她所主张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也没有提供任何合理的依据或者凭证。她所要求的26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显然与事实不符,也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四,黄某作为房东,并没有对蒙某的隐私权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在租赁住房时,享有住房隐私权。出租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承租人的住房隐私权。但是,在本案中,黄某并没有对蒙某的住房隐私权进行任何侵犯行为,而是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安排了卫生间门锁的维修,并且尽力化解了两人的矛盾。他作为房东,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蒙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并判决蒙某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蒙某因为洗澡不关门,被合租室友看到,要求对方赔偿26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的案件,在网上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蒙某太过敏感和无理,没有必要为了一次小意外就闹得沸沸扬扬。有人认为何某太过冒失和无礼,应该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赔偿一定的损失。有人认为黄某太过马虎和不负责,应该为自己的房屋设施不完善而负责。无论如何,这起案件都引发了人们对于隐私权、教育权、责任义务等方面的思考和讨论。
隐私权是一个重要的人身权利,也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在当今社会,隐私权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威胁和挑战,如网络安全、个人信息、公共场所等。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如何平衡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如何处理隐私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教育权是一个基本的公民权利,也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需求。在当今社会,教育权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机遇和挑战,如教育资源、教育质量、教育公平等。如何保障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和优质的教育权,如何促进教育的创新和发展,如何实现教育的个性化和多样化,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责任义务是一个基本的道德原则,也是一个普遍的社会规范。在当今社会,责任义务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考验和诱惑,如利益冲突、道德沦丧、法律缺失等。如何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如何尊重他人的责任义务,如何维护社会的责任义务,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蒙某因为洗澡不关门,被合租室友看到,要求对方赔偿26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的案件,是一个典型而又引人深思的案例。它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启发和感悟。它让我们思考了什么是隐私权,什么是教育权,什么是责任义务,什么是人生。它也让我们反思了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我们是否有着同样的勇气和坚持,我们是否有着同样的热情和渴望,我们是否有着同样的爱心和智慧。它还让我们感受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我们是否能够接受和欣赏不同的文化和价值,我们是否能够分享和支持不同的选择和理想。
用户17xxx13
想钱想疯了吧?
往事随风
就一诈骗
树根
可以反诉敲诈勒索罪
用户33xxx46
此案结束、另案何某和房东一起告蒙某敲诈勒索罪。洗澡故意不开灯不关门之后敲诈26万元。
忙碌
她这是气你为何不进入[得瑟]
李默
真 钓鱼骗钱
薄荷は微凉
预谋很久了吧[笑着哭]
不吐则已一吐惊人
应该赔偿男人的精神损失费,这么难看的身体看脏了眼睛,要她赔偿[点赞]
用户14xxx58
女人真小气,被人看了裸体就要索赔几十万,自己是金枝玉叶、黄花闺女吗?
云随我飘
男女合租➡️洗澡不锁门➡️关灯洗澡。妥妥的仙人跳啊,奈何男的不上当啊,否则估计就是强奸了,没几十万搞得掂?
花木郎
幸好何某没有碰到南京法官,要不然南京法官会判你输!理由是:你不想偷窥为什么要推门进去?
雪峰 回复 08-09 16:35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挟。这话杀伤力太大了。
山水
她应该是有病了
自助生活
这女洗澡不关门,故意色诱不成,又恼羞成怒诬告碰瓷男人的钱财……[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6699顺
故意的。
用户17xxx62
反告,被侮辱了眼睛,怕球
丝情袜意 回复 08-09 10:22
你这是给嘴过生日啊,你可以告她敲诈勒索,侮辱了眼睛,没这条法律
用户10xxx01
这女的是勾引不成,恼羞成怒,告男的想敲诈勒索。男女合租,洗澡上厕所不应该关门开灯吗?又不是夫妻情侣,不得注意点
白云
你脱了在给他看一下 扯平了。大不了 让你看两眼。
冲天怨气透长安
26万,你确定?
健康是福
就一无聊虚构的故事。
老头
隐私,首先要自己去保护,特别是在异性合租的情况下
冲动的欲望
有网友认为,也有网友认为,更有网友认为,
JLADJSDKF
啥都敢讹钱。能搞点是点。
我很平凡R
想钱想疯了[笑着哭]
安安
我还以为要以身相许呢[笑着哭]
水过无痕 回复 08-09 09:33
就是气献身都不要,不然黑灯瞎火洗什么澡。
云飞扬
一个字,贱!
小老哥
放进去了就论亿给了[笑着哭]
_晓o庆
仙人跳
雨季
黑灯瞎火,不锁门,在里面不做声干嘛,瞎摸被吓到了?所以要精神赔偿[大笑]
不服来战啊
所以某些慈善机构不愿意公开钱款去向就是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得瑟]
柳心
我记得前阵子有个在大街上裸走的女孩。现在应该千万的身家了吧。
沙砾舞秋风
这是嫌弃上班太累碰瓷赚钱
李明祥
不顶门[笑着哭]
沉木
我如果早知道,现在一定是千万富翁了,[鼓掌]过去我一直脱光勾引人,没人理我,现在老了,躺起来了,却被粉丝举报了。
量化人生
这门票太贵啦,最多50,毕竟不能摸,还有得物价局批准
用户51xxx55
我眼睛没看到你,你要拿出证据证明我晴晴有看到你祼体
用户10xxx69
其实可以要何某负责,彩礼26万!这不是都解决了嘛!
晒得乌漆抹黑 回复 08-09 07:43
你钱多,还26万。
独上西楼
镶💎的,看下这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