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店诬陷孩子偷窃,爸爸报警维护清白,老板不道歉:误会而已

山水有繁华 2024-03-10 21:00:41

说起“小偷”大家都是深恶痛绝,可若小偷是被冤枉的,又该如何解决,是用一句“误会”敷衍,还是真诚的道歉?

河南驻马店一家文具店的老板,给出了自己的回应,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不仅误会孩子偷东西,更是上手直接“搜身”,事后发现冤枉孩子后,也拒不道歉!

这是谁给他的权利搜身,又是谁给他的胆子不道歉不赔偿。

商家怀疑男孩偷窃“搜身”

给他一个当老板的机会,他能随意污蔑他人是小偷,甚至还擅自动手“搜身”!

王先生这天像往常一样接儿子放学,却发现儿子在哭,他意识到不对劲,还以为儿子是在学校受了欺负,就追问怎么回事?

儿子一开始不肯说,只是一个劲的哭,样子可委屈了。见儿子始终不肯张口,王先生就询问旁边儿子的同学,这是怎么回事?

这才知道了缘由,原来,学校外面有一个文具店,当时他们俩去文具店逛,转了一圈后没有买,就在他们准备离开时,却被文具店老板拦住了。

老板说男孩偷了东西,男孩拼命解释说没偷,可老板却坚称他偷了,还说自己有监控!

这番争执吸引了很多同学围观,老板在大庭广众之下,翻了男孩的挎包,进行了“搜身”!没有发现商品后,放男孩离开。

可是,此事却给男孩带来了很多麻烦!不明真相的同学口口相传,让男孩在学校里很憋屈,于是,才有了放学的这一幕。

王先生得知后气得不行,直接带着孩子来到文具店报了警!

面对民警,老板承认是自己冤枉了孩子,但却说自己没有翻孩子书包,不存在“搜身”!

王先生表示希望老板当着全班同学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可是老板没有接受,更是拒绝道歉,声称这只是一个误会而已!

从老板的举动来看,就仅仅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就断定小孩偷东西,第一时间有监控不看,这是想妥妥的吃定男孩,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莎莎文具小女孩用生命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老板仅仅用一句“误会”敷衍,殊不知,这样的事情会对孩子造成怎样的影响,同样的事情,莎莎文具小女孩小女孩以死明鉴,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我看来,这位老板能开店但″气量″小了点!做生意的人大多数会明白一个简单道理,就是有时候遇到顾客忘记结账或带走东西,都会再人流少的地方私下交流,选择这种做法就是以免发生误会。引用:生意人一句话″量大″财大!以后好相见。

无独有偶,2022年4月23日,在江苏扬州,一家文创店老板称小女孩偷东西,当众要求“搜身”,女孩爷爷坚持报警维护其清白。

警察看监控后表示,小女孩当时只拿了一个胶带,拿了之后又放回原位去了,事情是一场误会,还了小女孩公道。

结果就是,老板连发3个视频道歉求原谅,被网友送白花,最终连自己的店都关了!

难道驻马店这位老板想要重蹈覆辙吗?孩子父亲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当着全班同学道歉,有助于消除此事的负面影响,也是给孩子一个交代。

其次,500元的精神赔偿不算多,若是追究起来,店老板的举动属于诬陷诽谤,已经违法了!

从法律角度,老板虽然极力否认“搜身”,可是众目睽睽之下,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知道,除了公安民警以外,其他人没有权利对他人进行搜身。

警察法第9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文具店老板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公然指责男孩偷东西,对男孩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文具店老板需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造成他人精神遭受严重损害的,当事人还可以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

所以,男孩的父亲要求文具老板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都是合理合法的。

老板的过错行为不仅给小男孩带来了心灵伤害,更是牵累了自己的信誉。当我们犯错误时,应该勇于承认错误,弥补过失。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他人谅解,从而走出困境!

网友很愤怒

这种事情家长,学校一定要处理好,给孩子一个清清白白,我们贵州毕节就有一个小女孩因为被诬陷拿了文具而跳楼的。这种商人,要让他滚蛋!

至于吗?孩子而已,干嘛闹那么大!就是真拿了!又不是偷多贵重物品,说一下就完了!这不给自己找事吗

我女儿曾经也被菜鸟驿站诬陷领了别人快递,我带女儿上门当面查实,我女儿被诬陷。我一顿臭骂,菜鸟驿站老板和员工当面向我女儿道歉,后来菜鸟这个点被我赶出小区了。

我上初中也没这样污蔑过,当时也搜身了,然后我找班主任说了,班主任就叫上体育老师一起去找店家,然后体育老师就跟店家干起来了,学生都把小店围起来了,第二天就关门不干了,九十年代的事

看到这个消息我有点哑然,试想如果是自己的小孩被诬陷,我们又会是什么心态,我一直以为现在社会是慢慢的越来越好,但是还是会发生一些这个事情,我们其实应该反思一下,是我们影响社会风气还是社会风气在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希望大家多给这个社会点正能量,给路人甲,乙,丙,丁多点信任。

令人心痛的是,由于此事造成的恶劣影响,导致小男孩承受了极大压力。他们希望能够促使这位劣迹斑斑、彻头彻尾的店主真诚地道歉。虽然目前事件已经真正受到公众关注,但这样的受害者家庭又怎能轻易恢复平静呢?难道真的只能忍气吞声吗?

写最后

小时候跟同学去一家小书店,进去才转了一圈,老板就说我衣服里藏书了,我说我没有,他还让我拉开衣服看,我当时也着急就毫不犹豫拉开了,一看啥都没有他也是屁话没有了,当时还小不懂要个公道,现在想起来那个气啊,不也就是欺负小孩吗,让我记到现在都很气!

事前搜身未成年人属违法行为,按法报警有警方依法依规处理和解决,店主及其父二次违法造成扩大影响,所以要上一次法制课教育人们要遵纪守法,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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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有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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