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原本做“送货郎”的李自成打进了皇宫,把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逼得上吊自杀,搜刮了朝廷大臣的财产,还抢走了吴三桂的心上人陈圆圆。
在远离的山海关那边,吴总兵因为心爱的女人发了大火,干脆剃了头投降清朝,转头攻打大顺军。他满心都是国破家亡的仇恨,一路往南冲,最后在湖北九宫山,亲手一点点地“零割”了敌军将领刘宗敏。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清朝十大残忍刑罚里,“千刀万剐”也就是“凌迟”,真的是名符其实,让人闻风丧胆。把活人一点点切割,每一刀都从身上削下肉来,据说总共得割3357刀,而且得留到最后一刀才让人断气,这样才算完成,这真的是最狠毒的一种处死方式了。
更残忍的是,据说在执行刑罚后,犯人的身子会被一点点割碎,虽然痛苦万分却还没断气,骨肉分离但人形还在,而且整个过程都得在市集上挂着给人看。最后,把割碎的尸体装进筐里,头还要被砍下来另外挂着示众,永无尽头。不过,说了这些残忍的事儿后,还有个疑问,咱们普通人要是挨上几刀,估计早就因失血过多没命了。那古代的刽子手究竟是怎么动的手,能让犯人撑到最后一刻呢?这种惩罚,是不是真的出现过呢?【陵凌来迟】提到“千刀万剐”这个词,那真是名声在外,连小孩子都知道。有时候,夫妻吵架,妻子气急了,也会半开玩笑地骂丈夫一句“你这个挨千刀的”。
不过,对于现在研究古代刑罚的学者们来说,光是听到这个名字,就有好多让人搞不清楚的意思。它从来都没被列入常见的“五刑”范畴里,像“打板子、杖责、劳役、流放、死刑”这些主流的刑罚都不包括它,它算是“非常规的极端惩罚”,也不合符一般的法律原则。这两个词,意思含混不清,挺难说清楚的。早在战国时期的《荀子》一书里,就出现了“陵迟”这个词,但那时候它指的是“慢慢变陡的坡”。后来,“陵”字变成了“凌”,就有了“慢慢折磨”的意思。不过,要等到隋唐以后,“凌迟”这个词才正式被写进法律,成为了一种刑罚。
史书上说,古代有好多好多残忍的刑罚,其中有个最狠的叫“脔”,就是把人身上的肉一点点割下来,然后让仇人或者老百姓分着吃。这样的例子虽说不用再现罪犯受刑时的惨状,但也算是十分稀少和奇特了,通常只在历史文献里出现,被当作残暴无道君主的典型,用来提醒或者吓唬后来的人。大多数不过是老百姓口耳相传的故事,说不定还只是道听途说呢。唐朝算是酷刑慢慢改变的一个时期,由于这个朝代政治比较开放,刑罚也因此轻了不少,差一点儿就完全不用死刑了。
然而,事情往往走向极端就会反转。安史之乱过后,战争不断,皇上为了牢牢把握权力,更好地管理国家,竟然把那些古籍里提到的残忍旧法,都一一付诸实施了。到了辽宋那会儿,这种刑罚才被正式写进《刑统》这本书里。到了王安石搞变法的时候,像凌迟、腰斩这些狠毒的刑罚,都变成党派间吓唬对方的工具了。说白了,就是砍胳膊腿儿、割喉咙这些残忍的法子。不过大多时候,这不过是官场里故弄玄虚的“把戏”。就连极度轻视汉人的元朝,“凌迟”也只是众多死刑手段之一。尽管它被好几代皇帝“正式认可”并变得“常见”,但即便是对于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囚犯,“把犯人一点点割上百多刀”,听起来也是残忍至极,让人胆战心惊。
最后,要说的就是那种实实在在、货真价实的刑罚,就是记录着确切刀数的“明清版凌迟”。据说要割上三、四千刀,罪犯却还是活着,疼得直喊叫。【千刀万剐】不得不承认,朱元璋这位“乞丐皇上”,可真是个厉害角色。
明太祖在打下天下、稳定政权后,不仅没闲着,还自己动手制定了一套比《明律》更狠的严酷刑罚,名叫《明大诰》。像砍头后慢慢割肉、活剥人皮、挑断筋再抽出肠子、割掉生殖器当奴隶等残忍刑罚,都被朱家皇帝用上了。他们为了守住好不容易打下的天下,为了让后代能长久享福,对官员和百姓的惩罚手段真是到了极致。在这个时期,“慢慢割肉”的刑罚方式变得更加残忍,每次动刀的次数都比以前朝代多得多。在正德年间,太监刘谨犯了“想造反”的大罪,被皇帝亲自下令要“慢慢割三天”处死。根据行刑记录,他最后被割了3357刀。
第一天早上,吃过饭后,监斩官就下令开始处决。刽子手每下一刀都特别细致,轻轻一挥,手腕一转,就像削苹果皮一样,切下一小块和铜钱差不多大的肉。每切十下,刽子手就得歇会儿,他会拿刀尖把肉片挑起来,举过头顶,这时候旁边的帮手就大声喊着数。他们从胸口那儿开始,一直切到四肢为止,得小心翼翼地控制着不让血流得太快,还要避开重要的地方和大血管,从早忙到晚,总共得切三百多下呢。为了不让力气用尽,晚餐还是照样吃,可接下来的两天,这位老兄嘴里被塞满了麻桃,手和脚的肉都被一点点割掉,挨了上千刀,一直到咽气,真是遭受了千刀万剐的痛苦。最后,胸口还被狠狠砍了一斧子,骨头都砸碎了,灰也扬了,尸体还被分给了仇人吃掉。
从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一直到末代皇帝崇祯,凌迟这种极刑往往都是皇上自己拍板决定的。不论是考中进士的郑鄤,还是勇猛的武将袁崇焕,甚至那些民间起义的各路头头,只要被扣上了“犯上作乱”的大帽子,最终都是落得个尸首不全、无处安葬的下场。在清朝之前,被凌迟处死的囚犯或许还算走得轻松点。要是碰到了后来那些刀法越来越厉害的刽子手,再加上止血手段也更先进了,那囚犯可就遭殃得更惨了。要是女性面临处决,她们在行刑当天会被剥去所有衣物,绑在像木马的囚车上沿街展览,之后才被带回刑场,遭受一刀一刀的处决。
下半身的关键部位都被磨得溃烂不堪,肌肉也被一点点割掉,这时候她们心里头清清楚楚,但身体像被钉住一样动不了。耳朵里能清楚地听到刀子割肉的声音,眼前还能看到自己残缺的身体部分,心里头那个绝望和痛苦啊,真是觉得活着比死了还难受。最后得说的是,这个刑法从头到尾都没有个固定的做法。就算到了清朝,凌迟这个方法被用得很普遍,但具体割多少刀、持续多久,还是各有各的不同。轻的会让人“手脚分离”,重的则是“受尽无数刀割之苦”,反正不管怎样,这种残忍的封建时代刑罚,还好随着民主革命和变法,最终被历史给淘汰了。【血国三千】老话常说:救一个人,好比建座大佛塔积德。
可是呢,那些残忍对待人的酷刑,在历史上真的发生过。19世纪末,中国人遭受了最后一次残忍的“凌迟”刑罚,而这竟成了八国联军眼中的“表演秀”。这种刑罚因其稀奇和狠毒,在西方世界出了名。外国士兵不仅拍了好多现场照片,还把它们印成了明信片册子,到处传播。新中国成立后,还有个姓张的卖国贼也遭到了同样的下场。不过这回,动手的是满腔怒火的老百姓,他们处理的只是那汉奸死后留下的尸体。从残忍虐待到分吃尸体,再到鞭打尸体发泄愤怒,“凌迟”这种政治手段已经不见了。但是,那种导致血流成河的深仇大恨和暴力行为,是不是还在人的骨子里隐藏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