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家今上郡,秦塞古长城:从西汉地方都尉看汉朝统治的内外之分

维京晋州梦 2023-11-18 14:51:05
引言

秦汉时期武官多以“尉”为号,而都尉即是其中一种秩级较高的军事职官。西汉都尉因循自秦代,掌职统军、兵甲训练、缉盗等职务,入汉以来多有增设,形成涵盖中央至地方多层次类型的军事职官体系。

“都尉”之前冠以“地方”,其既归属于国家军亊力量序列之下,又是地方行政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言之,地方都尉主要指代地方层面的高级武职,其区别于隶属中央系统的职官如郎中令、卫尉、中尉等,是以拥有特定的驻地治所以及区域管辖权为特征的军事职官体系。

地方都尉作为地方重要军事长官,在汉代与郡守一同负责地方军事力量的管理与部署,有的甚至作为军事管理与监护的行政长官“治民比郡”。以地方都尉为牵线,可有效串联起政治地理与军事职官等领域,从而开拓出一条结合地方行政制度、军事职官以及政治地理多角度、多层次的探索途径。

一、“都尉部千弩,旧事汉材官”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太尉下引应劭曰) “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

“地方都尉”顾名思义,即地方上的都尉,主要区别于中央官署序列中的都尉。“都尉”之中“尉”起源早于秦汉,早先古人将执掌武事的职官称作“尉”,从字义来看,说明此时“尉”一职已经全部囊括为武官。

“都尉”之“都”,其本义指代京都。则“都尉”最初的理解或是都城之武职。若从“都”字义加以引申,“都”亦作“诸”,“都官”可释作“诸官”、“百官”。所以“都尉”的概念可以定义为:主诸官的尉官或是诸类尉官的统称。由此推测,以“都尉”为名的武官,一般都是职级较高的军事类长官,有一定下属职官用于分管执行特定事务。

根据这一概念提出,对于诸都尉的分类区分,可总结出一条明显的判定依据,即以职官的驻地或是管辖范围来界定。所有都尉职官,但凡管辖区域或是行政驻地在中央京师以外的地区,则可归属于地方都尉门类中。所谓“中央”,是以西汉中央政府所在的长安城为限定范围,不包括“三辅”、“关中”等行政区划的范围。

在中国古代,军事制度与土地制度、社会政治组织制度关系至为密切,三位一体,构成整个社会的基本制度。西周至春秋时代土地制度以井田制为主,政治形态为宗法制分封等级之下的奴隶主贵族统治。在这一形态下,整个社会实行“国”、“野”分立,归于王化统治下的群体阶层称为“国人”,而未服王化的人群则归之于“野人”。

《周礼·夏官司马》记载:“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

建立于此之上的军事体制有特征较为严格,依照宗法分封等级,而且军队构成,也主要以诸侯贵族治下的“国人”组成。这一时期的军事制度主要特征在于寓兵于民,军队主要来源自“国人”群体,其人日常务农生产,用以维持小农经济尚经营,农闲时分则参与军事训练,临战时则被征召上阵杀敌。

在贵族统治下的军队皆归于各贵族任命,被视作贵族的私家武装。而西周以来的封建贵族,往往不分文武,入朝则为卿大夫,上阵统兵即为将军。也就毋须专门设置有统兵指挥的武职,国君往往临战事而委任将领。

及至战国时代,随着井田制破坏,土地私有制出现,使得井田农民逐渐脱离土地束缚,产生了大量自耕农与地主群体。土地制度的变革也促成封建贵族政治瓦解,所谓“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变异”。贵族统治机构随着战乱频发而不断变革更迭,中央集权国家组织开始兴起。

在此背景下,“国”与“野”的对立得以消弭,原归于贵族统治的臣民,以个体小农的身份被纳入到国家直接统治之下,这大大扩充了国家军事力量的来源补充,又加之这一时段战争冲突加剧,战时兵源需求增加,出现了普遍征兵制度。

以往“寓将于卿”的治军惯例已经无法适应当时代的军事需求,亟需一批具备专门军事专长的官员来担任军队长官,从而保证军队力量的可靠性。同时战争规模的扩大,使得基于分工合作的军队职能划分与军事集中指挥权也孕育而生,促使军事领导体制也随之出现文武分职的变化,各国纷纷建起专备军事的武职。

二、西汉帝国的地方军事统治——观念的内外到政区的内外

秦汉帝国建立之初,统治疆域内外观念的诞生,往往与其“天下观”密不可分。从地域政治亦或是族群结构上看,秦帝国对于所谓“天下”的认识有明显层次区分的。在政治地理层面秦朝的天下秩序有三个层次,即内郡、边郡,外郡之外徼。

秦汉“天下”人群由编户百姓、塞内蛮夷、塞外蛮夷三部组成。其中塞内蛮夷又可与其他二者结合形成两种新的人群——基于“华夏”之人及“蛮夷”之人。从文化认同的角度雷虹霁将秦汉天下格局划分为:汉文化与周边少数民族文化形成为第一个层次的格局;汉文化内部的区域性差异是第二层次的格局。

西汉初年,又于南境置边关以隔南越,于西南置徼以分羌夷。这些举动往往揭示着,在实际的国家统治中,是存在明显的疆域界限与屏障的,与所追求的“天下为一”尚有很大的差距。更加严峻的是,汉初以来北部匈奴势力强大,连年内侵,致使汉帝国应对边患往往只能采取被动守势,甚至于连名义上的大汉版图疆域维护都构成挑战。

在此压力下,毋论所谓“天下囊括中国内外,整合外夷”之类的愿景难以实现,连本朝基本盘即统治核心区域都可能受损,致使这一观念上的“内外天下”之区分有所变通。“天下”之观念缩小至汉朝统治的区域,天下之内外变成了疆域内部之内外。

西汉中后期之所以有内外边郡的名称定义区分,往往是汉初以来深入汉人心目的所谓“汉家天下内外之分”观念,以及王朝实际统治过程中,应对的疆域政区核心与边缘差异定位,共同引导下逐步成型的。

正是由于这一观念上的内外意识区分,结合实际疆域的统治管理经验,汉帝国在壮大自身势力范围的同时,也在逐渐地将观念上的内外之分付之于实际的政区划分上,由此构建起了大家所习惯称呼的“内郡”、“外(边)郡”说法。

统治疆域存在中心与边缘,必然会有统治策略的权衡比重,而在不同时期随着国力的发展,国家对内对外发展战略,也不断地进行着调整倾斜。古人自古以来就有“贵中华而贱夷狄”的观念传统,汉人在面对族群上的夷夏之分,区域上的内外之别时,观点自然也会不自觉地带有歧视性。

对待内外边郡的看法来说,西汉许多人一直抱有重内轻外的认识。每当进取帝王对外拓边将会危及本国内地的利益时,国内反对之声便会纷之沓来。在这些反对的观点中,国家利益同样存在主次之分,核心的利益在于中国之内,次要的利益在于中国之外,因此往往他们在危机降临前,更倾向于保全核心的“内”,舍弃次要的“外”。

在此压力下,毋论所谓“天下囊括中国内外,整合外夷”之类的愿景难以实现,连本朝基本盘即统治核心区域都可能受损,致使这一观念上的“内外天下”之区分有所变通。“天下”之观念缩小至汉朝统治的区域,天下之内外变成了疆域内部之内外。

这一时期更改了以往内重外轻的守文战略倾向,开始大力推进内外兼重,甚至外重内轻,以内援外战略取向多有出现。故而才会有汉武帝时期大规模移民戍边屯垦,数次举全国之力北伐匈奴,凿通西域以及在西北边郡地带广置都尉,打造多层次系统化的都尉防御系统。西汉地方都尉群体的扩充与分布的布局,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汉武帝个人积极对外战略的执行。

西汉帝国统治的内外之分,起先是观念认识上的“天下内外”观向“中国内外”观的转变,进而在帝国长期的统治实践中演化至“内外政区”范畴,由此形成了“内郡”与“边郡”概念制度化的差异。在这一区分中,地方都尉职官扮演了二者差异性的重要标杆,成为界定内外边郡最为直观的标准。

三、地方都尉如何分布,地方军事怎么部署

《汉书·刑法志》记载:“天下既定,踵秦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

秦汉帝国建立之始,于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凡郡、县、诸侯王等地方政权组织皆有相应军队部署,这些分布于各地郡国的军队,往往在建制上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地区的地理环境因素的差异,分别建置不同的兵种。在所有郡国普遍设置地方军队的情况下,军种配备与管理则需要与当地环境相互配合,方能保证地方军队的作战能力。

西汉自立国而至文景之治,随着修养生息国策的执行,在国家内部与诸侯国分裂割据势力矛盾难以调和之下,开始于国内出现大规模的军事活动。东方各大诸侯国能够与汉廷中央对峙,其倚借的重要资本就在于各诸侯国拥有一支独立的军队武装力量。

自汉初以来分封诸国,中央政府对于诸侯王军队缺乏足够的监管控制,其仍具备相对的独立性,而在平定七国之乱以后,中央政府有针对性收回王国,对军事长官的任命权和对军队的调动权,大为限制了王国军队的规模与战斗力。自此之后,王国军队的建置与管理,实际与普遍郡兵毫无二致,共同构成了西汉地方军力部署的基本格局。

及至汉武帝以后,情况则大为改变,其地方武官在内地郡县上,出现武职的退缩,即地方军事组织的“边地化”。内郡地区都尉武职的退缩,不仅仅表现在都尉职官职能重要性不断下降,也直接表现在官阶品级以及相应官署佐官的数目上。

与之对应的是边郡地带的都尉设置,伴随着边郡疆域的对外扩张,对于开拓疆域土地的镇抚需要,往往在新开边地率先进行一定的军事镇压活动,方能进一步行政管理。这点首先体现于汉廷对西南地区的开拓征服上。蜀地在西汉虽早有郡县设置,但对于其地绝大多数夷民聚居地区来说,仍然属于统治空白地带。

在边郡地区由于地理环境条件的恶劣,其资源难以承载当地本土的社会建设,汉廷往往会以内地军事力量加以支持援助,从而形成以内补外的军事分配格局。原本隶属于内地郡都尉管辖的军事力量,如今已经被抽调支援西北边郡的屯垦戍守等任务。由此推测,内地军事力量部署的记载空白,可能是实际地方军事征调流动而造成的地区性不平衡导致的。

西汉地方军力部署的调整,也间接影响了内外边郡地区的都尉职能演化,承平日久的内地各郡,也不再需要保持相应规模的地方常备军部署,国家往往因于边事吃紧而征调内地军力驻守边地,进而导致边郡地方都尉群体的迅速壮大,开始从单纯的军事驻防发展。演变至统辖地区治安、农田、水利、交通、刑罚等各个方面。

最终到了东汉,面对这种趋势之下,汉武帝选择省罢内郡都尉,惟在边郡不仅保留汉武帝以来的都尉类型建置,还从制度上肯定了边郡都尉职能扩大化的现状,并从法理上赋予其“治民比郡”的地位。

结语

地方都尉群体的出现,与秦汉帝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与演化息息相关,其重要变革又与西汉时期的疆域开拓乃至边防战略有直接关联。可以说对地方都尉这一类群的考察,足以生动地展现这一时期,地方层面国家军事战略布局的运作与执行情况。

秦汉国家对于地方的治理差异,与其统治天下的政治观念有密切关系。西汉建立以来,最高统治者的天下观念受限于被动守势的对外时局,而不得不将关注视角集中于疆域内部,着重关注塞内之中国。 “天下”之观念缩小至“中国”统治的区域,天下之内外变成了疆域内部之内外,进而国家统治疆域内部受内外观念的影响逐步产生了地区性的轻重主次差异认识。

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地緣政治领域的“核心区”与“边缘区”开始分化形成,落实在地方政区的划分上,开始有了“内郡”与“边郡”的概念区分。地方都尉群体在西汉时期的发展壮大,正是与国家内外观念从形成到成熟,进而影响至行政分区的设置,这一整套管理制度的演变进程密不可分。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

[2]班固.《汉书》.

[3]许慎.《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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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