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批药品中选结果落地;新集采同步推行中。
300余个地方集采品种
中选结果4月落地
4月10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宣布共8批集采中选品种将自4月30日零时起在全省执行。
江西此次将要执行的8批集采涵盖319个品种,分别为45个山东中药饮片集采品种,64个全国中成药首批扩围接续品种,65个全国第三批中成药联盟品种,5个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采品种,49个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采品种,30个广东联盟金莲花胶囊等中成药集采品种,46个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采品种,15个三明“六病共管”药品集采品种。

在江西之前,广东省医保局、福建三明市医保局等也发布了对应集采落地通知。
4月8日,三明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六病共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于4月11日起挂网执行集采中选结果。
4月10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金莲花胶囊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自4月30日起落地相关中选结果;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采中选结果4月1日已在广东落地。


4月8日,广西发布《关于做好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工作的通知》,5月10日起执行。中选企业4月15日前招采子系统,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企业信息;各医疗机构应于4月16日至5月9日登录招采子系统,与相关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完成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

300余个品种
报量、信息采集…
今年年初,国家医保局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将在地方层面开展具备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预计达到20个左右。
除了即将落地集采,还有多批未完成的联盟采购正在各省推进之中。
4月上旬,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的药品接续集采的报量工作已结束,涉利巴韦林含片、头孢丙烯颗粒、葛根素注射液等246个品种。
日前,北京、山西等省市转发《关于做好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数据填报工作的函》,对新疆牵头的二十六省联盟造影剂类、妇科及激素类药品集中采购展开信息填报。
此次26省联盟集采计划覆盖甲硝唑凝胶、硝酸咪康唑栓、醋酸甲羟孕酮片等50个品种,报量清单共涉及194家企业的393个品规(具体见文末)。

3月,四川牵头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六省,对环磷腺苷葡胺等66个化学药品展开带量联动采购;3月下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五省对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的带量联动采购企业信息采集完成。预计近期将更新下一步进展。
集采之外
鼓励“组团采购”
国采、省际联盟集采扩面的同时,针对非集采药品的动作也在展开。
4月9日,浙江省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提出“鼓励健全多方联动采购机制”。
包括推动未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医疗联合体采购、自愿组成采购联盟采购等形式开展组团采购,指导省级医疗机构和杭州市、宁波市先行开展试点。
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发挥药械采购主体作用,允许在省平台挂网价格基础上与医药企业开展议价,并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

今年2月,宁波已试点组团采购模式,首批项目覆盖真空采血管、血糖试纸、过氧乙酸和医用消毒洗手液等产品,通过"技术+价格"评审机制控制产品质量与降幅。未来,组团采购或将纳入更多药品、耗材品种,并覆盖更多地区。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