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条让人心疼的消息。
居住在贵州黔东南的一位老人在家腌制了一些酸菜,为了增加收入就到网上进行售卖,没想到买家付款之后,以三无产品为理由投诉到了市场监管部门。
不是工业化流水线制作,仅仅是自家腌制的农副产品而已,成本很低,卖价也不高,9.9元一份,一共才卖了九份。
这位投诉的买家花的钱也不多,几十块钱,而且买了挺长时间,可能是出于想要赔偿的原因,所以进行了投诉。和老人的儿子林先生通话逻辑非常清晰,表示法条上明确地写着赔偿1000元。
林先生说自家的酸菜一共才卖了几百元,一千块实在是太多了,买家发送了收款码,并且表示这难道还能讨价还价的吗?
老人听说了这件事后,心疼儿子要赔钱,又没什么办法解决,只能默默流泪。
恕我直言,如果是为了防止三无产品在市场上流通,为大家的健康安全着想,那么应该查清食品是否有安全风险,并且举报店铺,让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如果是为了要到赔偿,那么一切的举动就变得非常合理。事先查清楚商家需要赔偿多少钱,然后发送收款码,表示只要你赔钱,我就可以撤销投诉。
这副嘴脸,太明显了。
这样熟练的动作和清晰的逻辑,很难让我不怀疑他是职业打假人。
当然,是故意敲诈勒索的那种。
按照常理来看,这样的产品当然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可是一定会有较真的朋友想要知道,这样的产品万一出现了错漏对人体有害怎么办?
难道也不予追究吗?
02什么是三无商品呢?
三无指的是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和无生产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要求其提供三倍的赔偿。
听起来大爷可能要赔钱了。
但是用我们最朴素的价值观来观察这件事情就能得出答案:
难道我们每天在市场上买的菜会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许可证吗?难道从地里长出来的蔬菜和树上采摘的水果都是三无产品,我们吃不得吗?
如果这可以投诉的话,我们每天都会让农民赔的家徒四壁,农民也不会出来卖菜了。
《食品安全法》中对食用农产品做出了定义: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重要的是在经过一些简单的加工后,没有改变产品的自然形态和化学性质。
同时作出明确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在2019年就出现这样一则案例。
李某花了336元在网上购买了一箱麒麟果,收到货后发现这箱麒麟果外表没有注明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和生产日期等内容,于是转头投诉举报店家涉嫌销售三无产品。
可真是冤死了,树上采摘的果子拿下来竟然变成了三无产品,这么一说,世界上哪敢有人卖水果了。
李某投诉到上海食品安全网后被短信告知不成立,忙活了一顿,什么赔偿也没有捞到。
他不死心,又告到法院,认为上海食品安全网有滥用职权,包庇违法经营的行为。
不是说商家为了防止快递暴力运输,给你装个箱子就是包装食品了,我们需要考虑到是否对农产品进行了加工。
当然结果也没有出乎意料,李某败诉,商家没有违法。
“三无产品”四个字应该慎言。
03大爷自制的酸菜,看起来和普通蔬菜不太一样,确实经过了加工。
但是我们在街上也经常看到有人自制食品对外出售,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习俗除了吃猪头肉,我们还要购买糖果。
在逛街的时候看到了一些自制糖豆的摊贩,保质期很短,大家都心照不宣,几天之内就该吃完。
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吧?
当然,我们还是参考一下其他案例。
2021年3月份,在四川有这么一位猪肉摊老板,除了卖猪肉之外,还会自制一些腊肉香肠在网上推销售卖。
有一个在山西的网友看到了他的宣传视频之后,主动联系他购买2000元的香肠。
这给老板开心坏了,要知道2000元的大单子可是不常见。
谁知道事后老板被网友起诉,因为网友认为香肠属于预包装食品,没有任何食品标签,也没有许可证,所以让老板退一赔十。
这可真是熊猫点外卖——损到家了。
于法,对于香肠制作这种小家庭作坊生产的食品,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另外,网友并没有举出该产品对他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方面造成了损害,所以在这个案件当中,商家并没有做出违法行为。
于情,售卖自家制作的产品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吃,也没有出现过问题,而且还能增加一部分收入贴补家用。
庭审结果结束后,也能看到商家发出的好消息,表示自己不用赔偿,对方也没有想要再进行上诉的想法。
而这样的事情,对商家来说,就像是一块狗皮膏药,只要粘上去,不撕掉一块皮是摆脱不了的。
04职业打假人其实并不是一个贬义词。
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职业打假人是一种民事行为人,许多民众通过自身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
如果人人都能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对假冒伪劣产品主动出击,想必三无产品和山寨产品也会少很多。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变成了敲诈勒索犯。
他们不再是为了市场净化,而是把它当做盈利的手段,知假买假后借助法院的传票威胁商家赔偿。
职业打假会给人们带来盈利,但也有可能带来牢狱之灾。
真正的打假是去部门举报,去厂家考察,跟踪反馈整改结果,督促产品质量提升,让更多的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
这种事情,不能依靠一个人的热血和自律。
有利可图,就表示有空可钻。
都是钱惹的祸
所以能不能告它们敲诈?
对这些讼棍有时有理说不清。賊恶心拿他们又没什么办法,有时没事就发各种涵件,就是搞臭你在邻里的名声。
作为食品行业,我真的恳求多一点这种人,我无所谓,但真不想下一代也要吃多达几百上上千种的有害添加物,不卖假货让几十年的生意都快干不下去了。等了多少年的严查到底什么时候来啊
散装跟包装还是有区别的,个别有心人士钻了空子
如果不能将这个敲诈勒索的渣滓 公布于网络,是所有网络大神最大的冷血
街上卖甘蔗的 加工成甘蔗汁的蔗农不是都要玩完
这就是职业诈骗,你明知道生产环境,卫生期望还买,直接转2千,让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