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国美金融未经葛优许可,在其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使用葛优的肖像,吸引公众关注、阅读,推广被告服务,具有一定的商业属性,已经构成了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被告的主张无法构成其使用原告肖像的合理理由。因此,法院判决国美金融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3000元。👏
这起案件是我国肖像权保护领域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是《民法典》实施后的一个重要判例。它表明了我国对于个人肖像权的尊重和保障,也提醒了广大网络平台和企业,在使用他人肖像时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意愿,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对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和感受。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请点赞👍和关注👉我们的公众号,我们会继续为你带来更多有趣和有用的内容。谢谢你的阅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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