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花完了,人没死!北京,一大爷退休后765万卖掉房子,与老伴环球旅行,钱花光后去女儿家养老被拒绝。

云端史梦 2024-08-30 16:57:39

小沈阳在《不差钱》中的一句台词说得好:人这一生最最痛苦的事情是啥?人活着钱没了。

有一对老夫妻不顾女儿反对卖掉了自己的房子,跑去环球旅行。

等旅行把钱花完了,老夫妻的女儿却不肯给他们养老了,气得他们直骂白眼狼。

这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胡大爷年轻的时候一直有一个环游世界的梦想,可是经济条件并不允许。

等胡大爷人到壮年,他也算是事业有成,有一套价值几百万的房子。

可除了这套房子,胡大爷剩下的资产根本不够环游世界,何况他还得赚钱养家。

胡大爷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加人生子后,他就开始考虑卖房子的事情了。

退休以后,胡大爷感觉自己年纪大了,想着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便开始着手行动。

胡大爷的女儿胡女士反对胡大爷做这么荒唐的事情,毕竟那套房子几乎是胡大爷的全部资产了。

“我年纪大了,就剩下这一个愿望了,我不花你的钱,你也别惦记我的房子。”

听的父亲这样说,胡女士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任由父母卖掉房子。

房子卖了765万,这些钱已经足够胡大爷和老伴周游各国了。

他们订了机票,先周游了欧洲各国,之后又满世界的乱飞,把钱花了个精光。

几年后胡大爷和老伴回到了中国,打算去女儿家养老,却被胡女士拒之门外。

“之前我就劝你们你们不听,现在钱花光了想起我来了,你看我家才多大啊,住得下这么多人吗?”

胡大爷没想到从小养到大的女儿居然这么绝情,也是非常气愤。

“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你这个白眼狼!”

胡女士听到父亲的话也是很伤心,如果父母当初不卖房子,自己抚养他们肯定没问题,可如今自己确实心有余力不足。

案情分析

胡大爷可以不经女儿同意卖掉自己的房子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当然可以,胡大爷的房子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其他人没有干涉的权利。

而且就算胡大爷卖掉了房子,没有给女儿留一分钱,胡女士依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那么此事应该怎么处理?

《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胡女士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好,也确实没有给父母居住的地方。

考虑到实际情况,强行要求胡女士将其父母接到自己家里并不现实。

但胡女士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就算她和父母不住在一起,也必须给他们赡养费并经常去探望。

好在胡大爷和老伴都有退休金,加上赡养费,正常生活不成问题。

案后总结

有网友说胡大爷太自私,明知道女儿条件不好,还把房产给卖掉,自己快乐了,发愁的却是胡女士。

要是房子没被卖掉,一家人不就皆大欢喜了。

也有网友说赡养老人的前提不该是继承财产,老人有处置自己房子的权利。

难道胡大爷没有把房子给胡女士,胡女士就不该赡养老人了?

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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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史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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