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与长安汽车合作对国民协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有什么借鉴意义?

怀蕾国企改革 2024-07-11 21:43:50

导 读

2023年11月25日,华为和长安汽车签署《投资合作备忘录》,宣布将成立一家“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开放平台”的合资公司,并面向行业战略伙伴开放股权。近期,长安汽车披露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预计不晚于2024年8月31日签订最终交易文件,这比预先的交易达成时间晚了3个月。

公告显示,延期是因为项目重大性、复杂性及交易各方推进内部程序的需要,目前双方正在就交易关键条款进行进一步协商。本期,明律师就项目重大性、复杂性及交易各方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解读。

五、吃瓜律师点评

对于组建股权多元化的技术开放平台,明律师有几点看法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这种合作模式将来一定能复制到其他行业,尤其是战略新兴产业

比方说,以民营企业为主导的某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应该引入国资央企,将企业打造为股权多元化的行业共享技术平台。

这对民企而言,不仅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困境和空间瓶颈,还可以赢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对国有企业而言,是以资本换时间、换技术、换产业,抢抓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机遇,打造新兴战略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有效手段。

(二)成立合资公司,对几个重要事项要有清晰的认识

第一,涉及到国民协同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实现业务协同、创新协同。首要问题是估值,资产评估的问题。

华为引望智能估值2000亿元,长安汽车就要以投前2000亿元的估值参与新公司组建。对长安汽车乃至央企而言,800亿元的股权投资绝对空前,也可能绝后。800亿持有新公司40%的股权,要求长安汽车严格进行资产评估。

按照过往华为车BU的业务开展情况,资产评估根本评不到2000亿元。因为资产评估无非就是两种评估模式,成本法就是将华为过往的车BU研发投入算为成本,加起来就得出评估结果。但华为车BU过往每年的研发投入大概两三百亿,华为组建车BU业务也只有5年,加起来大概率不到1500亿。如果算上折旧,就更低了,与2000亿元的估值有很大差距。

另一种评估模式是未来收益法,但华为车BU业务过往每年巨亏,一直到2024年才有可能扭亏为盈。未来收益法很难用很高的利润进行评估,导致估值也很难达到2000亿元。

估值难以达成共识,一定也是长安汽车与华为迟迟不能将合资事项审批,乃至签署协议的重要原因。现在这个问题显然已经解决了,华为车BU4月份已经开始盈利,接下来每个月的利润指标都水涨船高。随着华为鸿蒙智行和华为零部件热销,华为全栈式解决方案合作伙伴持续扩容,华为车BU盈利一旦开始就一骑绝尘,评估机构就可以重新调整利润预期。

可以说,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按照未来收益法,华为车BU的整体估值一定会超过2000亿元。这就为长安汽车尽快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并履行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提供了良好条件。估值接下来将不再是影响双方合作的因素。

第二,华为希望引入更多车企成为新公司股东,而长安汽车则持反对意见。

华为和长安汽车合作原来是两个人的恋爱,但华为希望引入更多人进来,长安汽车的心态一时难以转变。无论一汽集团还是东风集团都是央企,体量都超过长安汽车,因此长安汽车可能坚持按照原来的合作模式与华为进行合资,不会轻易松口,这种模式华为当然不会同意。

在股权开放领域,华为与长安汽车有不同想法,需要协商达成共识。这个问题我认为也已经解决了,股权对外开放大概分成两步:

第一阶段,由长安汽车按照2000亿元的估值参与进来,持股40%,华为持股60%。紧接着,完成第二轮增资扩股,引入一汽集团、东风集、赛力斯等相关合作伙伴。

新股东进来将稀释原有股东的份额,华为与长安汽车共同被稀释,这对长安汽车来讲可以接受,估值也有可能比2000亿元高一些。这是双方在股权多元化引入其他车企方面,大概率会达成的共识。

当然也不排除在第一阶段,一汽东风和长安汽车一起进来,共同成为华为第一轮融资的股东。三大汽车集团都是央企,国务院国资委可以协调解决内部不同意见。

一汽、东风和长安现在面临的困境是一样的,通过与华为合作,共享华为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加速进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下半场,推动三大汽车央企尽快由传统燃油车跨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时代。

这是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国资委甚至有可能等不到第二轮,就会要求长安汽车必须无条件同意,在第一轮融资中,一汽、东风一同参与,一汽和东风要在长安汽车40%的股权份额内分一杯羹。大概率是长安汽车20%,一汽集团和东风汽车各10%。

第三,新公司引望智能的经营主导权由谁掌控?

这一点我认为不是问题。引望智能一定是华为的并表企业,只不过华为是否愿意放弃绝对控股权,现在看来要打个问号。

按照新公司的定位,作为行业共享的技术平台公司,华为将不断释放股权给行业内的车企。这就意味着华为虽然现在持有60%的股权,但经过几轮股权释放,华为的持股比例会下降到51%。华为是否会坚持51%的股权比例不再稀释,还是说只要可以并表,可以放弃51%的绝对控股权,现在还不得而知。

我个人认为,华为大概率会放弃51%的控股权。只要有利于吸引更多车企成为新公司的股东,华为一定会推动新公司的多轮股权融资,对外释放股权。

前提是,华为一定要合并报表,这是华为作为第一大股东,主导企业运营的前提条件。其次,在董事会和经营层,在公司治理、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上,新公司应该无条件将华为成熟的公司治理、经营机制和现代管理机制复制过来,不会让国有企业僵化的体制机制影响新公司的经营发展。

新公司作为一家股权多元化的公司,不同股东在股东会和董事会进行制衡和博弈是正常的。在经营层,内部管理及创新机制方面,华为拥有国内一流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成功经验不应该被放弃。

反过来,众多参与新公司投资的国资央企要充当积极股东,通过公司治理体现国有企业意志,摒弃传统国企不好的管理习惯。转变态度,放下身段,借与华为合资、深度合作的机会,学习华为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创新机制,学习华为的各项经验。将这些经验带回国有企业,复制到其他行业。

这才是国资央企参与华为新公司,除了获得华为技术赋能以外,在转变体制机制,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方面可以获得的收获。

随着股权不断分散,新公司大概率会成为华为是第一大股东,其余国资股东加起来持股比例超过华为单一股东的局面。

这也是国家乐见其成的一种结果,这就是股权多元化,就是现代的混合所有制,也是新公司成为中国汽车行业共享技术平台应该有的股权结构。新公司引用华为的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必然会对中国发展新兴产业、国资央企转变体制机制开展新兴产业,提供一个很好的样本。

0 阅读:0

怀蕾国企改革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