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导施工。
(2)管道地基承载力和地基处理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强度和变形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
(3)在现状市政道路上进行排水管道施工后,应按原道路等级进行恢复,恢复施工应遵循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当顺向掘路宽度超过原路路幅1/2 时,面层宜进行全幅修复;当顺向掘路宽度小于原路路幅1/2 时,且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应按路面的整个板块进行修复。
(4)施工单位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5)污水、合流污水及湿陷土、膨胀土地区的雨水管道,回填前应进行闭水试验,且应带井试验。
(6)在路面水稳层完成后应进行管网CCTV 或QV 检测,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未经检测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2 开槽施工控制要点
2.1开挖与回填
(1)人工开挖沟槽的深度>3m 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2m,机械开挖时槽底应预留200~300mm 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沟槽边堆置土方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支护开挖时,开始支护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应超过1.0m;开挖与支护交替进行时,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3)在沟槽边坡稳固后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严禁施工人员攀爬支护结构。
(4)回填时应将沟槽内的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且不得带水回填。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回填同时进行;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5)回填材料运入槽内时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 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严禁直接回填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严禁集中推入。
(6)回填应分层夯实,每次虚铺厚度不应大于300mm,密实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2.2管道基础施工
(1)排水管道采用混凝土基础,平基、管座的混凝土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 的低坍落度混凝土。管道平基与井室基础宜同时浇筑;跌落水井上游接近井基础的一段应砌砖加固,并将平基混凝土浇至井基础边缘。
(2)排水管道采用砂石基础时,管道有效支承角范围必须用中粗砂填充插捣密实,与管底紧密接触,不得用其他材料填充。
2.3管道安装
(1)管节及管件铺设前,必须对管节、管件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排除缺陷,以保证接口安装的密封性。
(2)管节及管件铺设时,严禁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沟内运管不得扰动原状地基。
(3)管道安装时,应将管节的中心及高程逐节调整至设计要求,安装后的管节应进行复测,坡度、高程等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采用承插式接口的管道安装时,承口内工作面、插口外工作面应清洗干净,沿直线安装时承插式管口间的纵向间隙不得大于5mm。
套在插口上的橡胶圈应平直、无扭曲,应正确就位;橡胶圈表面和承口工作面应涂刷无腐蚀性的润滑剂;安装后放松外力,管节回弹不得大于10mm,且橡胶圈应设置在承、插口工作面上。
(5)采用法兰接口的管道安装时,重力管轴线偏差不得大于15mm,高程偏差不得大于10mm;压力管轴线偏差不得大于30mm,高程偏差不得大于20mm。
(6)采用焊接接口时,两端管的环向焊缝处应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且不得大于2mm。
(7)采用电熔、热熔连接接口时,应选择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焊接的温度控制、时间控制等,必须严格按接头的技术指标和设备的操作程序进行。
(8)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内外防腐和阴极保护工程施工。
3 不开槽施工控制要点
不开槽工法有顶管/微型顶管施工、定向钻施工和盾构。其中盾构法施工适用于管径3000mm 以上的给排水主干管工程施工。
3.1顶管/微型顶管施工
(1)顶管机在导轨上的中心线、坡度和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压管道严禁倒坡;开始顶进阶段,应严格控制顶进的速度和方向。
(2)小管径一次顶进距离大于100m 时,应采用中继间技术。对于大管径应通过计算确定一次顶进的最大距离,并采用中继间技术进行长距离顶管。
(3)在砂砾层或卵石层顶管时,应采取管节外表面熔蜡措施、触变泥浆技术等减少顶进阻力和稳定周围土体。
(4)长距离顶管应采用激光定向等测量控制技术;施工最大顶力有可能超过管道允许顶力时,应采取减少顶进阻力、增设中继间等施工技术措施。
(5)掘进过程中应严格量测监控,确保开挖掘进工作面的土体稳定和土(泥水)压力平衡;并控制顶进速度、挖土和出土量,减少土体扰动和地层变形。
(6)顶进应连续作业,顶进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顶进,及时处理,并采取防止顶管机前方塌方的措施。
①顶管机前方遇到障碍。
②后背墙变形严重。
③顶铁发生扭曲现象。
④管位偏差过大且纠偏无效。
⑤顶力超过管材的允许顶力。
⑥油泵、油路发生异常现象。
⑦管节接缝、中继间渗漏泥水、泥浆。
⑧地层、邻近建(构)筑物、管线等周围环境的变形量超出控制允许值。
3.2定向钻施工
(1)排水管道采用定向钻(也称“拖拉法”),施工前应进行工程勘察,分析拖拉法施工的可行性。
(2)定向钻施工前应保证导轨面平整,导向孔应按管道设计轴线及水力坡度控向钻进,无压管道严禁倒坡。特别是钻机前后与井壁传递较大反力时,钻机与井壁应支撑稳固。控向经纬仪安装调整须与钻杆同高,且方向一致,固定可靠,基础与钻机隔离,分别固定在底板上。
(3)终孔孔径应为设计铺设生产管径的1.2~1.5 倍,终孔孔径可按表1 选用。
表1 生产管径和终孔孔径的关系
(4)采用拖拉法施工,最大拖拉长度宜控制在表2 的范围之中:
表2 定向钻孔拖拉法最大拖拉长度控制范围
(5)回拖管材前应检查管道连接的焊接质量,待焊接自然冷却且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拖管。拖拉回拉完成后,应等待拖拉过程中管道产生的应变恢复后再切断管道。
(6)管道拖拉就位后,应清理控制井,及时砌筑检查井。
(7)施工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好管道坡度和高程。
4 老旧管网修复
(1)管网修复作业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设计要求。
(2)修复施工前,应将管内泥砂等杂物清理干净。
(3)修复施工期间,须做好临时排水措施,以确保周围排水户排水不受影响。
(4)采用点状原位固化法修复施工时,对管道错位、下沉超过10cm 的缺陷,应采用土体固化加固周围土体。
(5)采用内衬法施工结束后,已修复的内衬管内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的褶皱、突起现象(变径、错位部位除外);内衬管内部表面没有漏水、渗水迹象。
(6)采用拉入式(CIPP)紫外光固化法施工时,紫外线固化速度应按规定进行控制,修复过程中通过安装在紫外线前端的CCTV 监控测点温度,随时调控温度。如有意外,应及时停止并进行处理。
(7)采用化学灌浆法修复施工时,灌浆完成后,缝隙处不应再出现任何渗漏水现象,如滴水等。
(8)管网修复施工完毕且经检验合格后,应进行管道闭水检验,具体要求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