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万购房首付款申请半年迟迟未退还,大风新闻记者采访后很快到账

智材看国际 2023-12-04 10:23:01

西安市民刘女士在支付了108.83万元购房首付款之后,因其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向开发商提出申请退款,但申请半年仍未退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入采访后10天时间,开发商就将其款项退还到位。

当事人称106万首付申请半年时间开发商未退还

刘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2022年10月7日,其通过他人介绍认购了陕西瑞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招商华宇臻境东地块(推广名:华宇御景·天宸)项目一套建筑面积142.8平方米商品房,并于当天签署了《招商华宇臻境东地块商品房认购协议》,总房款为382.19万元。

按照双方约定,她应该于2022年10月17日支付购房款108.83万元(总房款30%),但是在第一次付款时,刘女士就提出因其资金不到位,需要出售原先房屋才能获得购房资格,将首付款交付日期延期至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

此后,刘女士通过多笔转账将108.83万元首付款转入开发商的银行监管账户。

就在开发商准备办理网签备案手续时,刘女士突然反悔,于2023年4月23日向陕西瑞迅置业有限公司提出退款申请,称因“个人放弃认购该房源”原因,让开发商扣除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2万元违约金,退还已经交付的106万元购房款。

刘女士称,从今年4月申请退款过去半年多时间了,106万购房首付款开发商依然没有退还。

开发商称购买人一直不交资料无奈解除协议

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华宇御景·天宸项目售楼部采访此事,经过工作人员联系,该项目销售部负责人表示,刘女士认购之后一系列动作让大家很难认同,首先是2022年10月7日签署《招商华宇臻境东地块商品房认购协议》之后 ,按照双方约定,应该在购房资格通过审核之后2个工作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付款等相关手续,但2022年11月28日之前,也未按照约定递交完整的购房资格审核资料,导致购房资格审核无法完成,不能办理签约手续。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多次发函、催促无果后,2023年3月30日开发商按照双方约定,给刘女士发了《关于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函》,解除与刘女士认购协议,按照约定当初签订协议时的2万元定金不予退还。

针对刘女士反映的106万元购房款申请几个月时间未退还一事,华宇御景·天宸项目销售部负责人表示,因当初为刘女士服务的置业顾问已经离职,中间工作交接、衔接上出现延后,而刘女士此前也向住建部门投诉过,此事目前还在处理中。随后,该负责人请示领导后回复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目前已经安排专人对接此事,预计一个星期之内最迟到11月底之前,刘女士的106万购房款全部退还到账。

11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刘女士处获悉,106万购房款开发商分两次全部退还到账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思存 编辑 岳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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