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年初,台湾女星安于晴发文透露称赴泰国旅游期间遭警察强行搜身及勒索,此事引发巨大关注。之后,6名涉案警察被捕,案件也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1月9日,据多家泰媒消息,经过调查发现,1-4号被告人行为构成公职人员合谋勒索或接受他人财物、渎职、对他人造成伤害等罪行。至于5号被告人,事发当晚主要负责在站点前检查可疑车辆并交由后方警员处理,6号则为要求4名受害人接受检查的警员,相关证据均不足以证明2人罪行。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上述4名被告被判处5年监禁,并将案件中勒索所得的27,000上交政府。泰媒称,对于此次案件,泰国贪污及渎职中央刑事法院共进行了8次审理,自立案之日(2023年3月31日)至判决之日共计7个月零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