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男子离职偷走室友电脑,价值7800元卖了45元,惹出了大祸

江郷贰的独白 2024-09-12 23:45:48

文/木槿夕先生

都说“好聚好散”,可是有些人就是会整出一些花样,会想办法整治一下同事,殊不知给自己惹下了大祸。

浙江宁波,一男子从公司离职,从宿舍离开的时候,瞧见了室友的电脑,竟然偷偷把电脑拿走了,楼道的监控拍下了他离开的身影,随后室友报警。

这名拿走室友电脑的男子姓梁,监控画面显示,梁某离开时,手里提着电脑包,室友认出了这是他的电脑,确认了是梁某将电脑盗走的。

原本梁某办理了离职手续,回宿舍就是拿自己的物品,为什么会有这个奇怪的动作?

等到室友报警,警方查询了楼道监控后,确认梁某的身份,他肯定是跑不了的,没想到还有一个奇葩的行为,事情曝光之后,引起不少网友的吐槽。

根据新闻报道的细节,梁某将室友电脑拿出去后,联系了一个卖二手的收废品人员,将这台电脑转手卖给对方,获得了45元的资金。

而室友解释,这台电脑价值7800元,毫无疑问成了压死梁某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梁某拿走电脑走出宿舍开始,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金额达到了3000元以上,因此警方依法将梁某刑事拘留。

很少听说,会有人在离职的时候,选择偷走室友的贵重物品,要知道一旦物品的金额达到3000元,这就是刑事责任,梁某偷走了7800元的电脑,卖给收废品的人员,才得到了45元的金额。

因此有不少网友怀疑,梁某对室友有意见,想要用这种方式报复室友。

针对梁某被刑拘的法律责任,按照室友所说的7800元判定是不太可能,因为电子产品有折损,将梁某抓住之后,抓到这台电脑后,办案人员会送电脑去定价格,按照价格来追究梁某的法律责任。

有专业人士在评论区透露,梁某偷走电脑后被刑拘,证明电脑的价值已经达到了3000元,只要能够争取到当事人的谅解,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

令人唏嘘的是,梁某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一时贪心将电脑偷走,接下来不止要面临判刑,还要退回室友的损失。

这就是典型的不懂法所致,或许梁某以为,室友不在房间,他拿走电脑没人看到,这才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个人观点

这件事很快冲上热搜,梁某的奇葩行为被网友多次吐槽,足以证明很多人并没有碰到这样的室友,也没有想过类似的动作,从梁某盗走室友电脑的时候,他就已经奔向了违法的道路。

可以说,梁某得到45元后被刑拘,听起来让人不好相信,多方报道证实了此事,提醒我们要注意室友的一些小动作。

出来社会工作,一定不要有小偷小摸的行为,一旦拿走了价值不低的物件,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责任。

刑拘和行拘是不一样的,前者将会影响当事人的就业问题,还有可能造成其他问题,大家一定要慎重,多留心自己的贵重物品。

1 阅读:560
评论列表
  • 2024-09-13 19:06

    。。。不是卖了45吗。[呲牙笑]在你们眼里值8000。但就卖了45

江郷贰的独白

简介:文字是尖刀,也是一个温柔乡,在这和你说点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