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近半百的博士,朱先生,在贵州遵义某学院作为高层次人才引入并服务五年后,计划离职并前往新单位就职,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障碍。学校以其违反“同进同出”协议为由,要求他支付十万元的赔偿金,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一、离职遇阻:学校提出十万元赔偿要求
朱先生,现年47岁,于2019年5月被贵州遵义这所学院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并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工作合同。
作为引进条件的一部分,他的前妻,尽管是硕士学历,也被学校安排工作,成为该学院的在职带编制教师。然而,2023年3月,夫妻俩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这为朱先生后续的离职之路埋下了伏笔。
今年5月,朱先生与学校的合同到期,他顺利找到了新工作并收到了调档函,要求他于7月入职。然而,当他向学校提出离职并申请提档时,却遭遇了重重困难。学校方面以他违背“同进同出”协议为由,拒绝为他办理离职手续,并提出需要支付十万元的赔偿金作为条件。
二、协议之争:朱先生质疑赔偿依据
朱先生表示,他与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中并未明确提及离职需支付赔偿金的条款,因此他对学校的这一要求感到不解和愤怒。
他解释说:“我前妻只是作为我的随调人员被安排工作,她并没有与学校单独签订任何协议。现在她不愿意离职,为什么要我来承担这个责任?”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朱先生多次与学校人事部门沟通,并提交了详细的书面材料和申请。他还表示愿意协助学校解除与前妻的劳动关系,但学校方面始终不予理睬,坚持要求他支付赔偿金。
三、校方回应:依据协议处理,建议司法解决
面对朱先生的质疑和媒体的关注,学校方面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一位校领导表示:“我们并不是不同意他离职,但他需要按照引进时签订的协议来办理手续。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同进同出’的原则,他是知道的。现在他要离职,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人事处的负责人也进一步解释说:“这十万元赔偿并不是我们随意提出的,而是有先例可循的。去年就有一个类似的博士因为同样的问题被劳动仲裁赔偿了十万元。如果朱先生对此有异议,我们建议他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四、情感纠葛:前妻态度冷淡,博士陷入困境
在这场离职风波中,朱先生的前妻也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
当记者联系到她时,她表示自己并不愿意离职,也不认为学校在故意刁难朱先生。她认为:“这是他自己签的合同,自己应该承担责任。我已经和他离婚了,他的事情与我无关。”
朱先生则显得十分无奈和焦虑。他表示自己并不是那种狠心的人,离婚后还曾帮助前妻找工作,但都被她拒绝了。现在他被学校“吊着”,不仅无法顺利入职新单位,还可能因此失去安家费和其他福利待遇。他担心自己再拖下去会耽误前程,甚至影响到未来的职业发展。
五、舆论关注:呼吁公平合理解决争议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有人认为学校方面应该遵守合同约定,不应随意增加赔偿条款;也有人认为朱先生应该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毕竟他违反了“同进同出”的原则。不过,更多的人还是呼吁双方能够坐下来好好协商,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于朱先生来说,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够尽快摆脱这个困境,顺利入职新单位。他表示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希望学校方面能够给予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结语】
朱先生的离职风波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关注和思考。
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利益?如何避免类似争议的发生?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制度保障和措施出台,让高层次人才能够在更加公平、合理、透明的环境中工作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