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主持人张泽群提出了灵魂拷问:为什么对损害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处罚畸轻,而对损害自然环境之类的犯罪处罚畸重?
基于其比较特别的身份和社会影响力,张泽群的拷问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议论纷纷,网上支持张泽群的看来大多数。批评者则认为,张泽群不懂法律法理,作为一个外行,作为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根本就不应该随意发表意见,这很不靠谱。
说张泽群不懂法律法理有一定道理。他根本就不应该去追问法官。法官是依法断案的。我认真看过相关的判决材料,判决结果虽然可以讨论,但总的来说并不离谱。他们就是一个法官,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他们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要求他们枉法吧?
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法律和法理本身。首先,现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是在全面否定中国传统的中华法系,全面抄袭和借鉴欧洲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往往与中国传统的理念,尤其是基于传统理念而建立起来的公序良俗发生巨大冲突,所以老百姓往往很难接受和理解。比如说,中国传统社会相信,天地之性人为贵,如今一些动物的地位和价值简直比人还高。且不要说法律严格保护所谓的野生动物了,宠物的地位也非常高。很多人对宠物比对父母和亲人好多了。这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简直不可思议。
其次是法律法规制定者的问题。他们一方面基本上接受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理念,认为这些是绝对真理,天经地义——如今的法律从业人员都是接受这方面教育的。另一方面又致力于维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损害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尤其是贪污腐败之类犯罪,当然必须从轻发落,因为这些基本上是有钱有势的人干的。有钱有势的人才不会去干一些掏鸟窝之类的事呢,才不会去打猎,伤害野生动物呢!所以可以在保护环境,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旗号下从重从快从严处理。顺便指出的是,保护环境,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之类的观念也是从西方引进的,记得那个名噪一时的“环保少女”吗?
不是说不应该保护环境,保护珍稀野生动物,而是说切不可忘记天地之性人为贵的道理,不要忘记这一切是为人类服务的。同时,什么是珍稀野生动物,不能在办公室里想当然地确定,也不能仅仅满足极少数人的好奇心。我无论如何想不明白,野猪怎么会被划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很快泛滥成灾,严重危害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后不得不取消。
必须尊重历史,尊重传统,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不要把来自欧美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理念视为天经地义。作为一个中国人,有必要从中华法系传统中汲取精华,“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对于损害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比如说严重贪腐之类的犯罪严惩不贷,甚至格杀勿论。对于诸如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之类的违法行为,则应当从轻处罚,以批评教育为主。
许某和鲶鱼已经把尊重这两个字按在地上摩擦了
我们的法律建设进度为什么那么慢?那是因为能决策的人都在想方设法留后门,定的太死不利于自己的利息。
广立法,选择性执法,根据需要执法,你应该懂的。
人不如鸟蛋
也不看看制订政策的是谁
汗间太多,↑不作为
法官的判决影响到社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风标,所以要对法官判决的监督要加强,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
说的有道理
说得好
赞
不得给自己留点后路!前有车后有辙!反正是不会判死刑,活动活动说不定还能正常退休呢!
有钱有势的不打猎不吃野生动物?你还是没看到本质啊
不懂才问,问的就是法律为什么这样定,法官也只是依法判决而已,张先生也没有说法官判的有问题。
人民日报:“你什么背景心里没数吗?”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名义上制定并同意的是人大[点赞][点赞][点赞]
看到“法官是依法判案的”这句话,我笑了!![笑着哭][笑着哭]“法”里面有说“扶摔倒的徐老太,与情理不符”这句话吗??[笑着哭][笑着哭]
同样的论据,论证的结果却是南辕北辙[笑着哭]
兼听则明,罪人罪己。
有吗?
野猪这个是因为当时数量确实不多了
三鹿董事长要出狱了,离谱不?
我们不都知道?有人装不知道装不懂
通奸罪为什么没有了。
[吃瓜]你把前辈弄死了 早晚也要被后辈弄死。 人总要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位置又不是留给儿子。儿子就算不继续你的政策 至少不会把你拉出来挫骨扬灰
法律是有门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