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杨某某坠亡情况
学校的值班副校长在12月24日早上6时04分的例行巡查中发现,学生公寓1号楼前有一人侧卧在地,经多次呼唤和轻拍无反应后,与宿舍管理员于6时05分报警。宁陵县中医院和公安出警人员相继到达现场。
医务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和诊断,确认该人已无生命体征。学校方面在6时39分报警后,120医务人员离开学校。经确认,死者是七年级(三)班学生杨某某。公安机关进行了现场勘查后,将遗体送往宁陵县人民医院太平间。
6时45分,宁陵县育华园学校的七年级(三)班班主任电话通知了杨某某的爷爷杨某善。
二、关于现场视频监控情况
三、关于现场勘查情况
对死者所在的学生宿舍(学生公寓1号楼5楼501)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死者的床铺上有整齐叠放的被子,并在枕头下找到一张用订书针封着的纸,上面写着“遗书”。在宿舍的窗户可打开24.5cm,窗户在一两个月前因限位螺丝钉掉落,经学校检查修缮。在窗户东侧内侧墙面上发现一残缺的左手掌印,与死者的左手食指指纹一致;在窗户内侧窗台上发现一枚残缺的鞋印,鞋尖朝外;在窗外四楼空调外机上也有鞋印,鞋尖朝外,与死者所穿拖鞋花纹相同。与同宿舍其他学生的鞋印进行比对,均与窗台和空调外机上的鞋印不一致。
四、关于尸检情况
五、关于遗书情况
在学校和死者家中分别找到一份遗书,内容显示杨某某生前存在厌世轻生的倾向。公安机关委托河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对两份遗书笔迹进行了鉴定,确认都是杨某某的笔迹。为保护隐私,遗书具体内容不再对外公布。
六、关于
校园欺凌情况
通过对杨某某亲属、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老师、同学等的走访调查,未发现杨某某在学校受到欺凌情况。
在事件调查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不够,对此表示歉意!我们将从这次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也请广大网友在网上言行举止中尊重法律和事实,以文明的方式表达关切,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