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齐本安捅出了京州中福的小金库之后,集团纪委张继英迅速展开了对北京总部以及京州中福相关人员的谈话与调查。此时林满江意识到,对这个中福集团,他已无法一手遮天了。因此,他准备退却,将五年前的那笔47亿的矿产交易通过长明集团以45亿回购的行为,来掩盖曾经的重大贪腐。
林满江给傅长明下达了命令,尽快完成回购的操作。傅长明答应了。京丰京胜两个矿产如果以45亿回购回去,那对京州能源资产的侵蚀就会变得不那么引人注意了。虽然京州中福损失了两个亿的价差,还有五年来的资金成本,但毕竟这一切还可以合理化为市场行为与经营行为。这样,即便省纪委和中纪委关注这笔交易,从表面看,也不是什么大事。
关键是傅长明答应了林满江的政治退却,却在心里盘算着商人的利益。合同金额仍然是45亿,但却是分十年付清。合同签下来,皮丹和陆建设欢天喜地,还想着要犒劳自己一人一百万。牛俊杰听到却大发脾气。
牛俊杰说了一句,这只不过相当于每年收了一笔利息而已。这样一说,倒也是这么回事。牛俊杰是将此合同等同于这两个矿现在的市场价值是45亿元,并且有其他企业愿意一次性支付现金45亿收购。现在卖给了长明集团,分十年收款,在牛俊杰看来,就相当于京州能源贷了45亿现金给长明集团用,长明集团每年以10%的利率支付利息4.5亿元。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两个矿按剧情来看,价值应在15-20亿之间,更接近于20亿,也没有其他任何一家企业愿意45亿出资购买。所以牛俊杰将其视同为企业间的贷款是不合理的。
那牛俊杰又说了,这样还不如直接卖15亿或20亿。简单计算一下,可以知道,十年分期付清,等同于现在卖15亿的话,那京州能源的投资报酬率应在27%左右。等同于现在卖20亿的话,那京州能源的投资报酬率应在18%左右。显然,从剧情中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京州能源的经营情况不是很理想。所以如果不是单纯短期内要靠这部分资金救活企业,或者说合同款项有收不回的较大风险,那么分十年付清45亿元,还是比直接卖15亿或20亿要稍许划算一些。
以一家微薄利润的企业来讲,年利润率为8%左右,那这份分期付款的合同净现值为30亿。而以一个有着社会正常报酬率的企业来讲,年利润率应在15%左右,这份分期付款的合同净现值大约为22.5亿。所以傅长明玩的这套分期付款的把戏,说是45亿买回了两个矿产,其实他真正付出的对价就只有大约22.5亿元。以市场价20亿来看,他也没亏什么。而且他的长明保险报酬率远比一般企业要高,所以这笔交易对傅长明来说,仍然有利可图。
再回头来看,牛俊杰说,还不如20亿卖呢,这句话也有一定的道理,现金拿到自己手上才有保障,分那么多年毕竟是有风险的。而且这20亿如果投资到一个报酬率高的项目,那就会比分十年收45亿更划算。
而从另一方面来讲呢,我们知道,京州能源的上级单位京州中福,中福集团,它们都是可以为京州能源提供资金支持的。所以不存在完全要靠这部分钱来救活企业。
所以,在你看来,牛俊杰说分十年付清,还不如卖15或20亿,你觉得有道理吗?
“一次性收20亿” 相较于 “分十年收45亿”,各有各的优势。如果京州能源这两个矿让你作一次主,你愿意20亿一次性收款,还是45亿分十年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