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真实的蜂蛰伤事件,让不少人看了之后直呼“太荒唐了”。
事情发生在贵州遵义,三名男子穿着防护服去摘蜂窝,没想到第二天一位路人女子经过这个区域,被马蜂围攻,最终不幸去世。
家属愤怒地将三人告上了法庭,索赔91万余元!
这起看似“魔幻现实主义”的案件,到底该怎么判?
责任到底在谁?
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事情的经过其实并不复杂。
三名男子申某、郑某和张某相约到村里的树林里摘取野生马蜂窝。
当时,他们准备得还算充足,郑某穿上了防护服,带着药物喷剂,成功摘下了蜂窝,之后三人便回家吃饭了。
看似一切正常,谁能想到,这件事却引发了一场悲剧。
第二天中午,罗女士和朋友们相约去村里的树林捡野生蘑菇。
这本是一次普通的乡间采摘活动,谁知她们经过了三人前一天摘蜂窝的地方,突然遭到了余蜂的围攻!
马蜂的毒性极强,罗女士全身被蜇上百处,主攻位置集中在头部和双手,情况危急。
虽然120紧急救援及时赶到,但罗女士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去世。
罗女士的丈夫和孩子悲痛欲绝,认为三人摘蜂窝的行为导致了罗女士的死亡,于是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91.3万余元。案件进入法院审理,谁该为这场惨剧负责成了焦点。
法律分析案件的争议点之一,是马蜂蜇伤致死的责任如何分担。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说就是,谁的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损害,谁就要为此负责。
回到这个案件中,三人摘蜂窝的行为显然增加了该区域的危险性。
马蜂这种昆虫,攻击性非常强,当蜂巢被破坏后,它们会变得更加具有攻击性,甚至会随意攻击路过的行人。
法院认为,三人摘蜂窝后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也没有给路过的行人提供警示,导致了罗女士的悲剧发生,因此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罗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在野外捡蘑菇时,理应对野外环境的危险有所预判。
她对潜在的危险缺乏足够的警惕,没有尽到完全的注意义务,这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诱因。
法院判定罗女士也需要为自己承担20%的责任。
在责任分配上,法院认为三人对这起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尤其是直接摘蜂窝的张某和郑某,他们作为事件的主要受益者,应当承担45%的赔偿责任,而作为引路人的申某,则承担10%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三人对赔偿款72.89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某人支付了超过自己的责任份额,也可以向其他人追偿。
案件评论有网友认为,三人摘蜂窝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但罗女士在野外行动时也应该有所防范。尽管如此,最终的判决还是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让人们更加意识到在公共场所和野外活动时的安全责任。
这起案件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马蜂这种生物具有极强的攻击性,一旦破坏了它们的栖息地,余蜂的反击往往具有不可预见的严重后果。公众在野外活动时,也要对潜在的危险保持高度警惕,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