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火面积仅约18平方米
却造成3人死亡的悲剧
这起火灾因何引起?

近日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
《晋安区新店镇西庄小区12号楼
“1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回顾
12号楼2梯门厅出现爆燃现象
2024年12月2日17时41分,谢某霞骑车载着女儿于某悦驶入12号楼2梯门厅;19时02分,门厅入口出现白烟并有白色闪光点,随后向外爆出强光和大量白烟,吴某琴(第一发现人)、何某韦(第一报警人)等发现火灾并报警;19时02分51秒至04分33秒,门厅入口持续出现强光和浓烟,浓烟通过楼梯间迅速向上蔓延。

一层门厅全部过火
19时03分,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调派晋安区新店消防救援站3辆消防车、15名指战员到场处置。

12号楼2梯门厅入口照片
19时18分,现场火势被控制。搜救人员在12号楼1层楼梯拐角处发现3名被困人员。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2人已无生命体征,1人被送医救治,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20时15分,救援行动结束。
调查认定
一层门厅平面图
经调查认定,晋安区新店镇西庄小区“12·2”火灾是一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使用超标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且事发前相关涉事人员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于住宅公共门厅,最终导致的较大火灾事故。
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西庄小区12号楼2梯一层门厅东侧的4号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故障热失控引发起火,引燃周边电动自行车,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有害烟气快速向楼梯间蔓延,造成人员死亡。
涉事车辆电池拆解

4号车踏板处锂电池
通过对4号车辆踏板处锂离子电池进行拆解勘验,该电池组是由200个26800磷酸铁锂电芯(每个电芯3.2V 5Ah,无法辨认品牌)通过串并联组成64V的电池组。电池的电压大于该车生产时国家标准和该车检验报告记载的出厂电池数值。
涉事车辆改装情况

电池采用26800磷酸铁锂电芯
据调查核实,起火的26800磷酸铁锂电池系后期改装。由于电池严重烧损,无相关标志及编号,对锂离子电池来源、改装溯源未能形成证据闭环。
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5名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根据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消防提示
电动自行车火灾一旦发生
使用泼水、干粉灭火器和沙土覆盖
都无法熄灭
因此,各位车主要做到
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充电、停放
严禁改装电动自行车
做好电池日常养护
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很重要!
以下注意事项请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