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云南一派出所来了名报案人,名叫陈辉,他称自己的妻子失踪了。
在警局内,他说两天前,他还跟妻子在一起,在这之后就与妻子失去了联系。
就在大家以为这是一起失踪案的时候,妻子胡某的哥哥发现了事实。
2012年3月13日,胡某哥哥前往昆明寻甸,红色庄园找自己的妹妹。
他们一行人在庄园外北边300米空地上,发现了新压实的泥土,一铲子下去,众人便发现了胡某的尸体。
而在随后的调查中,种种证据都指向陈辉,是他杀害了胡某,可最后法院仍宣判他无罪。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陈辉有没有动手,又是哪一环节出问题了呢?
这一切还得从陈辉和胡某两人初识说起。
妻子失踪
陈辉与胡某是在2009年认识的,两人最开始是网友,胡某32岁,陈辉47岁。
这两人相差15岁,整整大了一轮,虽然隔着网线,但仍擦出了火花。
2009年11月,两人火速同居,那个时候陈辉已经离婚,双方都有孩子,胡某有个3岁儿子,而他有个15岁的女儿。
刚开始同居的日子,两个人相处融洽,跟大部分男女情侣一般蜜里调油。
但这对于陈辉女儿而言并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毕竟她已长成少女,有了基本的判断。
自己的父亲同母亲离婚,而后又和网络上认识的女人在一起,这给处在青春期的女孩来讲,是巨大的冲击。
再看大人这一边,陈辉和胡某的感情不错,胡某还提起过结婚的事,只不过陈一直哄着,拖着没有办。
不过这个事,还是让小孩知道了,陈辉的女儿不能接受自己的父亲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
因此,胡某跟陈的女儿关系不好,两人时常发生争执。
陈辉夹在中间很难受,一边是自己的女儿,一边又是心爱的女人。
胡某多次要求他教育女儿,甚至大有让孩子去寄宿,离两人远远的意味。
不过,女儿始终是女儿,面对胡某的这一要求,他当然表示拒绝。
而对方不依不饶,这可把他惹不高兴了,有的时候两人也会为女儿的事起争执,吵得非常激烈,甚至发生过几次肢体冲突。
这些事情,胡某都曾向周围亲友诉苦过,周围都劝她不要和这种男人在一起,不过并没有什么效果。
陈辉这个人也不是一心一意的主,女儿事件过去后,两人同居期间,陈又勾搭上了另一名女性。
据胡某家人回忆,2011年他在网络上又认识了一名叫谢某的女子。
同样的,他自称自己已经离婚,是自由身,聊了一段时间的天,两人产生了感情,便约好见面。
2012年1月和2月,这两个月间,他曾6次与谢某约会,并发生关系。
有一次,胡某还逮到他发给谢某的短信,上面写着“和你在一起,我感到自由、轻松”。
而谢某还是个女大学生,很明显,他欺骗了对方,还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还未进入社会的女学生谈恋爱。
这很难不让人联想,他最开始与胡某在一起,是否也是出于玩一玩的心理。
不管怎么说,他的出轨行为激化了两人之间的矛盾。
这件事情过后,胡某催促陈辉尽快领结婚证,但他多次推脱,还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
她想要尽快领结婚证的原因很简单,一个是想切断陈与谢某之间的关系。
另一个是,她自己没有工作,她自己还有个孩子,为了以后的日子能过得有保障一点,所以她才一直催促拿结婚证。
2012年3月,胡某下了最后通牒,说在3月12日要去领结婚证。
为了强迫陈辉去领证,她让人签了一份50万元的欠条,并说,如果时间到了,两个人还没有去领证,她就去举报陈“开公司洗黑钱”“收受回扣”等罪名。
然而就在2012年3月10日,距离拿结婚证最后期限前两天,胡某失踪了。
随后,就是死者哥哥前往昆明寻甸,红色庄园,也就是两人的别墅外发现了妹妹的遗体。
胡某的家人自然第一反应,就认为胡某的死,与陈辉脱不了干系。
而警方也迅速展开调查,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地方。
调查过程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许多证据,都可指向陈辉,但令人奇怪的是,大家都没找到能够直接确认罪证的证据。
首先,警方先从死者的遗体上入手。
经法医检验,死者最后一餐距离死亡,至少有6个小时。
由此推断,她在2012年3月8日到3月9日凌晨去世的,那个时候只有陈、湖二人在家,没有其他的目击证人。
至于胡某是怎么死的,她是被人使用钝器击中脑袋,因颅脑损伤而死。
而发现遗体的地点,即寻甸红色庄园,是陈辉与前妻购置的庄园,这座庄园还登记在了前妻的名下。
但这个庄园一直都是陈辉在使用这个房子,他曾多次将胡某还有她一家人带到庄园里来做客。
因此,他与胡某对这片庄园都相当熟悉。
此外,死者被埋时,身上还穿着一套红色珊瑚绒睡衣,衣服上沾有血迹。
胡某的哥哥在寻找妹妹时,也是走出别墅,偶然发现外边有一块新土。
就是那时,他心中腾升起不祥的预感,便同其他人一起,将那块新土给挖开。
刚开始挖的时候,他其实并没有看到人,只看见了一个黑色塑料袋。
他害怕把人给挖坏了,于是立马给警方报告情况,并请他们来挖。
那天找人的时候,陈辉不在,胡某哥哥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很快,警方就把胡某给挖了出来。
刚找到遗体时,死者头部被蓝色包毛巾包裹,上面已经浸满了鲜血,而毛巾外边包裹了一层黑色塑料袋。
紧接着,在死者的头部、颈部,还有双脚,都缠上了胶带。
在胶带上,警方提取出了6个指纹,其中有两个是血指纹,并且,这些指纹都属于同一个人,那就是陈辉。
警方来到陈家中时,找到了胶带,同时也在上面找到了陈辉的指纹。
不仅如此,就连那张蓝色毛巾,也和陈辉家中的毛巾是同一种。
这些证据都指向了陈辉,但警方始终没能找到关键性的证据。
比如,作案工具在哪儿,或者是抛尸地点附近的监控,有没有拍到他准备抛尸的图像
2012年3月21日,警方怀疑陈辉是犯罪嫌疑人,将其带走进行审讯。
但在审讯室中,陈辉坚称自己没有杀人,也拒绝录口供,而警方因为没有找到新的证据,也不能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审问。
稍后,警方只能放人,而后继续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
既然在死者的遗体上不能发现关键线索,警方就将注意转移到了发现遗体的现场,寻甸红色庄园。
胡某的哥哥回忆说,陈辉自己说过,3月9日之后,他再也没有去过红色庄园。
警方走访调查得知,小区保安说,3月9日当天中午,陈辉曾开车经过盘江东路,也就是陈、胡二人居住的小区。
在庄园的监控视频中,警方也发现了陈辉到达红色庄园的身影,但遗憾的是,他们没能发现抛尸相关的影像。
也就是说,这个监控只能证明他曾经到了庄园,但不能够确认他是否行凶。
死者遗体、红色庄园都没有线索,警方再次变化思路,从通话记录上寻找线索。
这一找,警方就又找到蹊跷的地方。
2012年3月9日上午7点56分,胡某曾与陈辉有通话,下午3点时互发短信。
这样一看,白天里胡某还活着,两人进行了通话。
实际上,警方一看通话记录后边记录的基站,不管是胡某的手机,还是陈辉的手机,都在中国海事办公楼内。
警方认为这是陈辉在自导自演,因为在办公楼内,有一个专门服务中国海事的基站。
而在监控中,并未有胡某进入办公大楼的记录,因此陈极有可能拿了死者的手机。
2014年11月26日,陈辉案正式开庭,在法庭上,陈辉又是如何为自己辩解的呢?
辩称无罪
陈辉一案在开庭之前,查了三年,查来查去,仍旧没有找到关键证据,即便如此,还是开庭了。
在法庭上,陈辉被指控在2012年3月8日晚,用钝器敲击胡某头部致死,在第二天将尸体转移至寻甸红色庄园掩埋。
刚陈述完机关指控,陈辉就大喊冤枉,他说自己是清白的,还希望警方能够早日将真凶绳之以法。
陈辉并没有准备书面稿,而是根据控方给出证据一一反驳。
他说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大学毕业生,长那么大连鸡都没杀过,更何况是杀人这种事。
陈辉认为控方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是自己动的手,其他的证据都只能让他们猜测,“他可能杀了人”,并没有排除其他可能性。
关于抛尸,他给出的理由是,胡某重63公斤,他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将一个大人从六楼扛下来。
如果他真的动手了,肯定会有很大的动静,为什么在家的小孩没有听见,周围的邻居也没有发现动静。
另外,在抛尸现场没有找到他的脚印,此前侦查人员曾拿着他的鞋去比对现场留下来的脚印,一无所获。
而自编自演打电话、发短信的指控,陈辉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基站不止覆盖了办公大楼。
关于控方所说的“陈辉具有杀人动机”,他也做出了回复。
在法庭上,他说胡某比自己小了15岁,能够娶到她那是撞了运气,他本人很满足,而且经济上也能够满足胡某。
他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无法调和的矛盾,而且在案发之前,他们已经去拍了婚纱照,准备结婚,胡某也准备把儿子的姓改为陈。
至于之前胡某所说的“收受回扣”等问题,经检查,陈辉并无任何经济问题。
因此她对陈辉的威胁不起作用,也就不存在直接的经济矛盾。
但公诉人指出,陈辉虽然在法庭上口口声声说,跟胡某感情好,对人很专一,但他在同居期间与其他女性发生关系,陈、胡二人也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陈辉的辩驳完全是口是心非,当然这些都是道德层面的评判,从法庭上来说,他完全就是将证据割裂开来狡辩。
实际上,这些证据组合起来就能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确定他的罪行。
除却刑事诉讼,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提起了民事诉讼,索赔77万元。
陈辉说他并没有杀人,可以进行道德上的补偿,但绝没有赔偿的义务。
2015年6月,一审结束,法院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陈辉故意杀人。
那时警方的证据仅能证明陈辉接触过受害人的血,在胶带上留有指纹,但这仍不能判定他就杀了人。
证据不具有排除性和唯一性,因此一审判决陈辉无罪。
警方三年来的努力,未能发挥最大的作用,而法庭上双方的辩证活像美国的辛普森案。
这样的结果,死者家属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很快他们就提出了抗诉。
毕竟,在调查过程中,警方还曾在其电脑上查到,陈辉曾多次搜索“故意杀人罪”“手机定位”等犯罪,还有与案件相关的词语。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陈辉跟这案子脱不了干系,但这仍不能判定他就真的杀了人。
而在案件二审期间,法院认为死者家属的抗诉不当,撤回了他们的抗诉。
2015年11月2日,法院宣判维持一审判决结果,陈辉被宣告无罪。
这一结果令所有人都惊讶无比,陈辉怎么可能将整件事摘得干干净净?
可他确实全身而退了,在案件结束后,他还申请恢复了职位,他依旧在原岗位上工作。
这个案子可以说令人非常遗憾,警方已经距离真相仅有一步之遥,但就是缺少了关键证据,无法将凶手绳之以法,而这桩案子也成了一桩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