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薪均价208万!被前男友手撕签订阴阳合同的“郑爽”,这次真的彻底凉凉。
众所周知,明星一直都是一个高收入的群体,自从娱乐圈阴阳合同的“黑幕”曝光后,大批明星背后的税务问题也开始被质疑。(明星个人纳税所得35%、增值税6%、附加税0·75%,合计达42%)
“依法纳税本身就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老百姓都是如此。”
律师“王军”说: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娱乐圈这个行业光鲜亮丽的表面背后,水有多深牵扯了多少利益,我们摸不透也看不清楚;但是,从屡屡曝光的娱圈乱象看,“逃税漏税”的问题真的非常普遍,高得离谱的片酬,他们却还在想方设法地钻空子!
“先德后艺”,制度绝对不能形同虚设,要从根源整治,“郑爽”不是偶然,无论是明知故犯还是有难言之隐,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本身就有表率作用,如若不严格调查惩治,以后还会出来一个又一个“郑爽”的例子。
当前,很多明星对“大小合同”、“阴阳合同”都有了解,这就意味着他们要对自己更加约束,对外界诱惑有绝对的自制力;明星“范冰冰”就是一个先河,偷税漏税事件就成了一个典型,如今还沉浸在圈外,事业一度跌落至谷底。
“逃税”虽然让一些人看到了短期的利益,但长久的恶性循环终究会自食恶果,对国家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影响,所以对于偷税漏税问题,一定要严格惩治才行。
自“郑爽”因税收阴阳合同被调查后,大量艺人纷纷注销了旗下控股的工作室;此举犹如此地无银三百两或是草木皆兵,听到点风声就非常害怕,众多网友猜测与“郑爽”事件有关。
为何在“郑爽”在被调查后,这么多明星注销自己的工作室呢?
按照明星正常的纳税款项来看,一千万片酬对应的税款就高达460万元,这意味着纳税将拿出近一半的片酬,正常人来说肯定舍不得;而工作室的出现,就恰恰是在税收政策上有利可循,作为艺人的独资企业,他们可以通过合理的税筹方式减少纳税的金额。
按照企业独资来缴纳税款的话,就可以将个人与企业所得税合一,税收费率就可以从40%消减到最小10%,数百万的利润搁谁不会心动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行为方式并不“偷税漏税”,而是“合法节税”,并且国家对此也是认可的;娱乐圈文化本身就是传递内容的媒介,想要拥有突出的产业链发展,就必须合理的规划与创新。
不过对于一些空壳工作室,实际的背后只有一个明星运营的,绝不可纳为合理避税的范围;这些将那些不合理的东西转变为“合理”的行为,大家也心知肚明,这些故意将成本做高达到避税效果的明星,与偷税漏税的明星有何差距?
个人认为,“郑爽”被调查只是个典型,倘若不是前男友“张恒”曝光,背后的内幕就算烂在大家肚子里,也不会被公之于众,可怜了“郑爽”成了典型。而这些纷纷响应的明星,背后也一定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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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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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可怜她?你先可怜可怜你自己每个月多少钱吧。
她可怜?你先可怜自己拿的这点工资吧。
“可怜”?!请问尊架日薪几何呀?有两百块吗?想要一爽得几辈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