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里,最怕的就是覆水难收,
小伙王某和姑娘李某分手后就闹上了法庭。
2018年3月,江苏宿迁小伙王某和姑娘李某确定恋爱关系。
在七夕节、中秋节等节日里,王某会给李某发520元、1314元等小额红包表达爱意,一年来累计转账和发红包共13万多元。
两人分手后,王某想索回恋爱期间的花销,于是王某采用了法律的手段起诉了李某。
最终法院表示:
520元、1314元等以维系恋爱目的小额转账,属于普通的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不可撤销;
原告以结婚为目的转账给被告的1万元5000元等大额转账,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分手后,接受赠与一方应予以返还。
最终李某将归还除“520”、“1314”以外的金额,共计8万元。
看到这里很多人开始站队了,有替男生叫好的,有替女生抱屈的。
所以说你的想法仅能代表你个人,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为何判女生应该归还?
在恋爱期间,李某以开服装店进货为由多次向王某要取转账,
而王某也是各种满足,不仅问父亲要钱,还申请了大约四、五万的网贷,导致王某每个月要还四千多的贷款。
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那些遣责男生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你理智点。
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这件事说明了什么?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何况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朋友。
女孩在恋爱中都独立点,
别把男朋友当哆啦A梦,想一想他毕竟不是你爹,哪来的义务?
男孩在恋爱中也都成熟点,
别玩打肿脸充胖子那套,自己受罪,还搞得双方都下不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