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都柜业集团第20类“华都”商标复审胜诉

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 2024-09-10 16:53:48

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审议,毕竟很多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需要重新提交,让商标局进行复审。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1853914号“华都”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注册申请商标完全是出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善意目的,本案中申请商标在20类注册,完全是作为申请人的防御和重点保护商标来申请的,其作为申请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应该受到保护和肯定。

二、经中国商标网查询,本案第57984492号引证商标1处于驳回复审过程中,第61671015号引证商标2处于等待驳回复审过程中,上述商标根本没有注册成功,运用状态极不稳定的商标去对抗相同状态的申请商标,根本不具有说服力,而且申请商标并不与引证商标1、2构成近似,完全可以作为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3在商标的构成、整体外观、字型设计细节、含义上均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四、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1853914号“华都”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华都”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等进行分析,区分了双方的显著性不同,最终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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