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古代是男权社会,当时他们觉得女性小脚更美,于是“裹小脚”开始流行。
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除了美观之外,裹脚还是为了满足男人的闺房乐趣。
这到底是什么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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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都爱“三寸金莲”三寸金莲小脚,这种畸形审美始于南唐李煜时期,当时宫中妃子裹脚后呈现的莲花状,让他很是痴迷。
从那之后,女人们为了变美就开始了缠足。
缠足一般从女孩的4~7岁开始,裹脚者会用蛮力折断除大脚趾外的其他四根脚趾,将脚掌强行向内折叠,再用特制的布带紧紧缠绕。

这个过程会持续数年,直到将原本正常的双脚压缩成约10厘米长的尖锥状,脚背因骨骼挤压而异常隆起,形似“猪蹄”或“粽子”。
在漫长的裹脚过程中,女性不仅要忍受剧烈的疼痛,还要面对频繁的并发症。
脚部经常会出现溃烂和感染,不得不用明矾粉止血消毒。

长期的挤压导致皮肤皱缩、肌肉萎缩,血液循环受阻,有些甚至会出现脚趾坏死的情况。
由于清洗时疼痛难忍,许多女性干脆放弃经常洗脚,这使得“金莲”不仅失去了美感,反而常年散发着难闻的异味。
裹脚后的女性终身都要忍受行动不便之苦。她们走路必须扶墙或拄拐,步态蹒跚,走路时如同踩着高跟鞋一般艰难。

宋代诗词中这样描述:“行一步叹息,两行愁泪脸边垂。”
然而,这种楚楚可怜的姿态却恰恰迎合了当时男性的审美,他们认为女子走路不稳的样子能激发保护欲,这种扭曲的审美观念更加助长了裹脚之风。
说到底,缠足最终的目的,还是取悦男人。

在当时,小脚成为了婚姻市场上的重要筹码。裹脚女性更容易嫁入豪门,而天生的大脚女子往往受到歧视,甚至难以找到称心的婚事。
富裕家庭甚至将裹脚技巧作为“闺房必修课”,由长辈传授如何用小脚取悦未来的夫君。
可是裹过之后的脚很丑,为什么男人会吃这一套呢?

明清时期,这种对女性身体的物化达到了顶峰,大量的春宫画、房中术典籍和文学作品都在渲染裹小脚与闺房之乐的关系。
这种荒谬的联想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以明代著名小说《金瓶梅》为例,书中对西门庆迷恋潘金莲“三寸金莲”的描写可谓细致入微。

小说中不仅详细刻画了西门庆对潘金莲小脚的痴迷程度,更暗示了小脚在闺房之中能带来特殊的愉悦感。
清代学者陈确的记载更是直白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普遍观念。
在他的著作中明确指出,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小脚女子在房事之中能带来“无上快感”。
这种观念在江南地区尤为盛行,当地甚至流传着“脚越小,闺中功夫越好”的说法。甚至不少青楼都以此作为招徕客人的卖点。

这种将女性身体物化的现象,反映了封建社会对女性的严重压迫。
小脚不再仅仅是一种审美标准,更成为了满足男性欲望的工具。
这种观念的盛行导致许多女性不得不忍受裹脚之痛。

她们被迫将自己的身体改造成符合男性幻想的样子,却要付出终身残疾的代价。
这也是剥夺了女性的基本行动能力。由于双脚变形,女性只能蹒跚而行,难以远行。
这种刻意制造的残疾,迫使女性终日困守在方寸之地,完美契合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封建理念。

更为荒谬的是,当时的社会公然宣扬缠足可以防止女性“私奔、逃跑或偷情”,将这种残酷的身体束缚美化为维护贞节的手段。
许多家庭甚至以此为荣,认为女儿裹得一双完美的小脚,既是对封建礼教的遵从,也是维护家族声誉的保证。

在这种畸形的社会氛围下,文人士大夫不仅没有对这种陋习提出批评,反而通过优美的诗词歌赋将“三寸金莲”塑造成女性美的最高标准。
他们创作了大量诗文,将裹脚视为一门高深的学问,极尽赞美之能事。
这些作品中往往充斥着暧昧的暗示,将女性蹒跚的步态描绘为“轻盈摇曳”、“楚楚动人”,甚至用“莲步微移”、“步步生莲”等华丽辞藻来美化这种残缺的美。

清朝统治者曾多次尝试禁止这一陋习。从顺治二年(1645年)开始,清廷就颁布了禁缠足令。
顺治十七年(1660年)更是采取严厉措施,规定对缠足者及其家人都要施以刑罚。
康熙三年(1664年)再次重申禁令,然而收效甚微。
由于这种习俗在汉族社会已如同毒瘤般扎根,即便是官府的严令也无法撼动。
最终,在康熙七年(1668年),礼部不得不无奈地奏请废除禁令,缠足重新获得了合法地位。

直到近代,这一陋习才开始被真正废除。
1912年3月13日,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身份发布《劝禁缠足令》,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国家法令的形式明确废止缠足。
1950年新中国颁布的《婚姻法》中,缠足陋习被彻底废除,这场持续了近千年的女性悲剧才真正画上句点。

回望这段历史,我们不难看出缠足的本质是封建父权制度对女性最深刻的压迫。
它通过暴力手段控制女性的身体,剥夺了女性的自由与尊严,将女性彻底沦为男权社会的附庸。
任何剥夺人性尊严的制度,都将给社会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
参考资料《缠足史》——高洪兴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