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即在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级职业技能等级之下补设学徒工,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
“此举主要是为了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从而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等级清晰、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新八级工”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
按照新规,企业可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后,“新八级工”怎么进行考核评定?用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评价。
其中,学徒工的评价条件由企业自行设置。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评价由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通过评聘的方式进行,实行岗位聘任制。原则上特级技师应从高级技师中产生,首席技师应从特级技师中产生。
什么样的人能当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
特级技师评聘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实施,首席技师评聘在大型骨干企业、龙头企业中实施。按照规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评者应为本企业在职在岗一线人员。
其中,特级技师参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申报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技师岗位工作满11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工作。
首席技师参评需获得技能类人才省部级以上荣誉,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申报职业(工种)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并在特级技师岗位工作满2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8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工作。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可不受上述参评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
健全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激励机制
企业应支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作为带头人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支持吸纳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与科研攻关、重大项目招投标、技能人才类项目评审等工作。
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企业可结合实际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专项特殊奖励、股权期权激励、技术创新成果入股、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激励办法。(全媒体记者 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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